我是刚毕业的大学生,租到一间隔断式后建平房,租期1年,押一付三,平方一式三间,我住的是中间的那间,在我入住后的第一天,就发生因暴雨致使地面,墙面潮湿的现象,因此换了隔壁的一间房。在第三天晚上的时候,房主要求我搬走,理由是“我不租了,因房子漏水问题,要整修,所以不租了,如果你要继续住,那你得和我签协议,内容是如发生意外,我不负责任。”现在我已经在找房了,但还住在此房中(不满半个月),想问关于赔偿问题: 1,房主是否应将我的租金及押金全部返回?是否扣除我这些日子的房费? 2,合同中并未写明违约金的情况,只写着“如果因不可抗拒等因素,甲方要中途退回房子,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退回乙方押金”。 这种情况他能赔偿我违约金么? 3,我与他谈判需抓住哪些重点?才能得到我的应有赔偿
他们只是给我索赔了两年的暖气费,他们质量监督局的也说不管,要是觉得不合理就打官司,请问该怎么办?毕竟我一年都没有住进来,是他们的原因造成的,我想要求索赔一定金额,但是他们不给?请问我这样的要求合理么?要是打官司能赢么?要是赢了费用是不是都是他们承担的?谢谢你们
你好,我的房子2009年买的,2010年3月装修完,之后发现室内墙面多处出现裂缝,当时物业公司联系施工方维修一次,裂缝原因维修方说是空心墙和墙灰的问题,属于质量问题,当时小区内存在很多这种问题的,2011年第一年供暖后裂缝再次出现,而且比原来还多,还严重,同里也听说其它业主家也出现这种问题。中间多次与物业联系,
本人于5月3日与房东签下半年的租房合同,因为才搬进来 房间没收拾干净 占用了客厅一点空间,房东不愿意 打电话要求整理好,这是其一原因; 在签合同之前房东也说明另一间房准备是租给女性,因为我们都是女性,但我搬来之后确是位男性,我在问其原因时房东说不行你就搬走吧,请问我该怎么维护我的权宜
租房合同 出租方:***(甲方) 租赁方:三湘紫光阁(乙方) 甲方在本市某小区的私房,自愿出租给乙方居住,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协议: 一,双方协议每月租金500元整,先交后住,乙方向甲方预先交一季度房租给甲方才能取得租住权。 二,甲方同意将甲方现有的房屋内的家电,电,水设施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为了保障安全,
房子入住3年,出现大面积外墙体脱落,属于严重质量问题,能否要求开发商索赔? 鉴定的费用大慨多少?索赔金额大慨多少?
本人房屋属临街商业房,于2008年建成,当时按照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将本人平房进行了改造,目前,以改造成二层260平米的商业楼房,同时,房后又加盖了二间平房,(平房属父母)起初在盖楼时,住于本人房后的邻居(老贾)怕房屋受影响,向本人提出要在盖房时应注意一下他的房屋,老贾房屋所处于本人家房后,该房应多年失修,加
本人房屋属临街商业房,于2008年建成,当时按照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将本人平房进行了改造,目前,以改造成二层260平米的商业楼房,同时,房后又加盖了二间平房,(平房属父母)起初在盖楼时,住于本人房后的邻居(老贾)怕房屋受影响,向本人提出要在盖房时应注意一下他的房屋,老贾房屋所处于本人家房后,该房应多年失修,加
您好 我的房子被承租者转租出去 时候我才知道 但没计较那么多 本以为到期了不租给他就行了 是今年的七月一日到期 七月二号的时候 第三方还是没有走 他说他的合同是到八月末 然后我给承租人打电话 但却不一直推脱 我该怎么办
我们家楼上漏水导致我们家地板墙壁等需要重新装修,已经确定是开发商的责任,在半年里由于潮湿发霉,我们没有居住,这期间的住宿费用我们能不能要求赔偿?是怎么赔的?能不能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呢?有的话额度有没有相关规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