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邻里房屋维修纠纷问题
邻里房屋维修纠纷问题 本人房屋属临街商业房,于2008年建成,当时按照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将本人平房进行了改造,目前,以改造成二层260平米的商业楼房,同时,房后又加盖了二间平房,(平房属父母)起初在盖楼时,住于本人房后的邻居(老贾)怕房屋受影响,向本人提出要在盖房时应注意一下他的房屋,老贾房屋所处于本人家房后,该房应多年失修,加之年久,属于危房(有关部门以核查鉴定结果)房屋属土木结构。本人为了维护邻里关系,按照老贾的要求,对其后强进行了简单维修。在维修后本人的房屋主体工程相继完工,期间,应楼房雨水流在老贾的房顶上,导致他的房屋右侧墙体出现裂缝,鉴于该情况,本人及其他盖房邻居一起出钱为他将房屋墙体进行了修缮,并签订了相关的房屋修缮协议书(经司法局公证处公证),并在协议书上明确写明“今后如果(老贾)房屋在出现一切损坏现象,全部由(老贾)自行承担”。同时,在修缮房屋时,老贾提出要在本人房屋后加装PVC管,以防止雨水在次冲刷该房屋,本人当时认为该建议违规了自然规律,此建议是不可取的,但老贾执意要求,本人只好答应。但好景不常,谁知在2010年7月份正是夏季雨季繁多时节,老贾房屋顶又出现坍塌现象,老贾说是本人房屋PVC管断裂导致而成的,本人认为老贾房屋是属于危房,随时有自行倒塌现象,加之,合同非常明确,本人无需在次维修,与此同时,为了处理好此事,本人及时将此事上报了当地居委会,经过居委会现场勘查并进行了调解,而后应调解为达成共识,事后,老贾不甘休,时不时就到本人家里及工作单位无理取闹,影响了本人和家人正常生活,同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提交了诉求书,诉求内容不堪入耳、是非颠倒,胡乱编造、扭曲事实,尤其是对本人攻击性非常强,鉴于该情况,本人为了维护个人利益及人格,本人恳求您的帮助,本人该如何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希望能够得到解决。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包向东(内蒙古-锡林郭勒盟)
提问时间:2011-06-13 1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