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老宅危房维修邻里纠纷
老宅危房维修邻里纠纷 我家老宅危房维修,有土地使用权证,危房鉴定通知书,居委会盖章核准的危房维修申请书。现老宅以拆除屋顶,部分破损墙面,但未破损的都还留在原地,本来是想再未破损的墙面上修复原样,但邻居以住房与住房的间隔距离,采光守阻2个理由百般阻扰我家老宅开工维修,这里请问,第一,我家先比他家房屋早修建的,现在危房维修,必须按照国家法律以1:1.2的比例空出间隔距离吗?第2,我家老宅现在危房维修,是不是属于新建住房?(因为我并没有要在原地基,平米数的基础上翻新修建或扩建,只想再原有地基平米数,层高上原位修复)第3,我家老宅现在并还没有修建完成,并未对他家造成采光不足,他的这个理由在法律上是否有依据?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wt0098……(江西-抚州)
提问时间:2011-05-21 1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