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合同上注明每周工作不超过40个小时,而我实际上了42个小时
请问:我合同上注明每周工作不超过40个小时,而我实际上了42个小时,可以要求算2小时加班吗?上了4年
我们每月工作260多小时,而签合同每星期不超过40小时。请问怎么样算多的时间的工资
我们每月工作260多小时,而签合同每星期不超过40小时。请问怎么样算多的时间的工资。如果因此辞工有赔偿吗
我们每月工作260多小时,而签合同每星期不得超过40小时。请问多岀的小时怎么计算工资
我们每月工作260多小时,而签合同每星期不得超过40小时。请问多岀的小时怎么计算工资,
合同上约定实行标准工时制,实际工作一天超过八小时算补时需劳动者同意吗?
标准工时制每日八小时,公司实际工作时间每天有多有少,每个月平均每天工作八小时,少上补时超标准一天工作八小时不算加班,不经劳动者同意合法吗? 是否需要劳动者签字?
合同明确规定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个小时,但是我每天工作都差不多12个小时,就是没证据证明,因为岗位的特殊性,我在公司都没打卡,公司也是认可的。现在问题来了,我周一到周五8小时之外的,我不要求赔偿,我只要求赔偿我星期六的工资,请问星期六算加班费吗? 如何举证,我只有一份盖有公章的工资表,上面只有说明我每月
您好,请问我与用人单位以前签定了合同每天工作5个小时,工作5天每周
您好,请问我与用人单位以前签定了合同每天工作5个小时,工作5天每周,已经有10年了,现在刚到期,单位和我签新合同每天工作4个小时,我可以拿以前的合同要求单位把我改为全日制佣工吗?谢谢了!
公司签订不定时工作制合同,但每天工作时长都超过8小时,有时甚至12小时
公司签订不定时工作制合同,但每天工作时长都超过8小时,有时甚至12小时,已工作5年,离合同期还有2年,这种情况辞职会有赔偿吗?
请问 劳动合同上有两个工作地点,可实际公司名称并不一样,不去非合同上的公司是否可以
A(深圳)有限公司,跟B公司合并, B公司在东莞有B(东莞)有限公司 几年前公司有计划更换生产地由深圳到东莞,之前在深圳工作时签的合同上面写的工作地点是深圳与东莞两个工作地点,当时没有考虑那么多就签了合同 现公司搬至东莞,现问题有: 1. 如果不去是否有补偿 2. 合同上这样写两个工作地点是否合法有效 3. 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