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发布问题
法律法规
法律知识
全部咨询
合同纠纷
请问:我合同上注明每周工作不超过40个小时,而我实际上了42个小时
请问:我合同上注明每周工作不超过40个小时,而我实际上了42个小时 请问:我合同上注明每周工作不超过40个小时,而我实际上了42个小时,可以要求算2小时加班吗?上了4年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江苏-扬州)
提问时间:2016-01-05 11:10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成红五律师
2016-01-05 19:11
根据证据确定。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追问:
需要什么证据,人证可以吗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您好,请问我与用人单位以前签定了合同每天工作5个小时,工作5天每周
2个回复
合同明确规定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个小时
3个回复
合同上约定实行标准工时制,实际工作一天超过八小时算补时需劳动者同意吗?
0个回复
企业拖欠工资,工作时间每周6十小时以上。我要求解除合同。请问
4个回复
我们每月工作260多小时,而签合同每星期不得超过40小时。请问多岀的小时怎么计算工资
4个回复
我们每月工作260多小时,而签合同每星期不超过40小时。请问怎么样算多的时间的工资
3个回复
请问 劳动合同上有两个工作地点,可实际公司名称并不一样,不去非合同上的公司是否可以
2个回复
公司签订不定时工作制合同,但每天工作时长都超过8小时,有时甚至12小时
2个回复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