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我在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买了一套142平米的房子,后来开发商通知交房的时候被告知实际面积比合同上的预售面积多9.2个平方,开发商要求补交剩余款项。请问怎么办 ?
我在香河买了一套84平米的小两居,3月中旬签的合同,首付20%,之后就没信了,前两天打电话让我们再补交10%,开发商说银行贷款没有下来。问一下这10%的钱我们应该交吗?
开发商先前订《合同》时谢二套房他们可以办按揭,现在告知我不能办,要求我首应付50%,利息按1.1倍
我买二套房。先前开发商和我订《合同》时说他有办法为我办按揭,所以当时的合同就首付30%订的,可是现在开发商又要求我首付50%,利息按银行基准的1.1倍计算,我认为不妥,开发商有责任,因为当时国家政策已出台了限制二套房的贷款,开发商说他有办法,所以我们才购买,双方争议,现在不知怎么办请帮助。
我购买的商品房于今年6月交房,我于8月底装修后入住,20多天后发现餐厅墙角渗水,是隐蔽的冷热水管质量有问题,请问该怎么办,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吗?
律师: 您好! 我2010年4月份预订了一套门面房,原来开发商说的是8月份交工,可到现在还没有完工。目前开发商催着交首付,可我想退房,当时预订时他们只是给了我张1万元订金单,没有任何的约束条款。订房的面积为92.31平米,现在他们讲实测面积多了4.73平米,我想问:能否以面积增大和订房时无约束条款为由要求开发
我们这里的私房是已经好多年了的城中村。。。旁边一个浙江开发商在距离我们房子旁边只有几米的对方施工准备建18层商品房。。规划局在未经我们同意的情况下。。批准了开发商的方案。。请问我们能不能就规划局批准规划方案提起行政诉讼?能不能要求开发商在没有和我们签的协议情况下停工?建筑物的距离究竟应该是多少?能不能
请问我能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吗?法院判返回所交款的2倍,也就是8万多合理吗?
我于2007年4月19日与开发商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当时交了首付款41849元(百分之三十),约定房屋修到二层时交清所剩97000元(百分之七十),2008年12月31日到期。然而中途开发商与另一单位职工发生纠纷,政府出面调解砍去了我购房的单元,在调房时开发商没有通知我。我是2009年元旦后去找开发商才得知这一情况,开发商一直
我是07年年底左右购买一栋样板房别墅,08年6月1号应该交房,但是开发商要租用继续使用半年到09年1月1号,到期后给了我一把装修钥匙,进房之后我发现房屋问题很多,在消保委N次的帮助下他们陆续修好了一部分,这个过程持续了大半年,我告诉开发商你们不修好我不办交房的,但最主要的防盗系统直到今天还没有解决,考虑个人居
土地所有权是邮政局所有,由开发商承建.一至三楼为办公楼,4至28屋为住宅.凡邮政局员工符合首次购房条件的,可以参加内部选购,2007年5月,本人预先支付一半房价,开发商开据收据.同时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协议,协议注明2009年12月底交付使用.是否增加其他费用并未注明.至此已过一年多,开发商迟迟未能交付使用,并提出每平方补交地价款
新开发的小区所有住户面积全部增大4-6平方,开发商要求按房产局实测面积补交房款(合同中约定按房产局实
我买的新房,与开发商签的合同内附有房屋平面图(包括房屋权界线、四面墙、楼梯走道、阳台等部位的边长,都标注在图上),阳台的权界线标在阳台的中心位置。签合同时说阳台面积算使用面积的一半,但合同中没有标明。但等验房时开发商说本地房产局面积核算时阳台面积全部算使用面积。要求我们补交大出的6平方米的面积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