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欲把房产留给赡养自己的子女,其他子女要求待老人过世后再过户
律师您好:我父亲多年前去世,现老母在世,共有姐妹5人,母亲欲把自己居住的一套房产留给前来赡养自己的女儿,并且打算自己在世时过户给她,但是其他子女反对,要求在该女儿赡养母亲过世后再过户给她。 请问律师: 1、母亲过户给女儿,以哪种方式比较经济,买卖?赠与?继承? 2、其他子女是否有权阻止母亲在生前过户
律师 你好! 在我没结婚前,老公和老人花过老公姐姐钱,结婚至今十多年,老人的生活费和医疗费全是我们承担,姐姐只花了不到3000元医疗费,偶尔年节买点东西看看老人。因为老人病很多,做过几次手术等,连生活费粗略总计花去8万多。 我想问的是:1.老公姐姐在我们结婚前给老公及老人花的费用可以当做我们婚后赡养老
儿子顶老爸的工财产也全给他了现在要赡养老人他要求子女平摊对吗
我大姨今年76岁了,老伴去世10多年了,共有一子,三女,4个孩子,儿子顶的我大姨夫的工在一事业单位上班,因搬迁原有一处房产已卖掉钱也给了儿子,老人一直在女儿家住到至今生病住院全是3个女儿负担,现在我大姨身体不好面临各项药费开支很大,女儿们想让老人去儿子家养老送终,可儿子拒绝自己一人赡养,要求4个孩子平摊,
父母都在,膝下有4个子女,老大离婚与一女儿与老人同住,原来生活都是老大照料,老母亲中风后4个子女开始轮流照顾。现在因为房产证上只有老大的名字(房子3次装修,包括楼来买下都是老大出的钱,所以老母亲同意把房子给老大),但是老三因以后分不到房子,所以不照顾老人,也不肯付赡养费,请问这种情况能起诉么
我家一直赡养我奶奶[89岁],其他人除不赡养还处处找茬。我父母体谅他们独自承担赡养义务8年,期间他们长时间不看老人,看也时间不长,而且还找茬。我家只有爸爸一个劳动力,妈妈身体不好,我还在上学,针对以上问题该如何处理。谢谢你们给以答复
我的妈妈和我现在的爸爸是组合家庭,因为父亲没有子女,考虑到老人年龄大了,想把我的户口迁至父亲名下以尽赡养义务,想咨询国家法律是否允许。
在父母50几岁时就把他们名下的所有财产【现金和房子】都 赠与给了妹妹,到现在他们和妹妹闹了点矛盾就要我一起和妹妹赡养他们.我承认赡养他们,他们到我这里吃可以,要住就回他们自己的房子,可父母不干非要到我这里来住,不让他们住就要告我不赡养他们。你们觉得他们的要求合理吗 ?
老人属于私房动迁,在登记新的房产证时,儿子要老人放弃房产所有且老人已同意,只是老人有一个条件,老人的生老病死必须由儿子一人承担,其他子女不再承担赡养义务,请问这种赡养协议可以签订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