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选的是新公司)工厂改名称(被告不认可),改变法人代表(零时由部门经理注册),随即旧公司注销,重新资产重组,注册新公司.控制权还是老板本人。被告就可以说两个公司就是两个不同的主体,不存在任何关系。以前的员工工龄归零,重新开始。在法律面前,还过关了。现在,准备申诉,还能说清楚么?
我是受害人的家属,我的家人于2007年年末在吉林省吉林市西正园酒店吃饭摔伤导致3级残疾,就此于2008年1月8日对西正园酒店进行起诉,因为拖拉的时间比较长导致当事人死亡.2008年10月重新起诉,2009年5月给出裁决. 受理单位: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法院 在审判期间,我得知被告方西正园酒店的老板通过不正当的手段让负责本案的
我与原告的父亲合伙开办公司,因一直未分红算账,几年前我在公司借了62500元自用,并分别写借条50000和12500,日期为同一日。现原告父亲将欠条(因两套账目,未入公司帐)给其儿子起诉,现一审已驳回,原告提起上诉,请朋友们看下二审会怎么判决,谢谢 民事判决书 原告诉称:2005年2月24日被告先后向我借款五万元
一审结束后.我发觉一定会败诉.因为诉讼请求不当,那么准备上诉二审.因有新的证据,更改诉讼请求,胜诉机会大.请问,二审可更改诉讼请求么
我2006年9月30日租的房,租期3年,做个小旅社。他这个房子是80年代用煤碴砖建的,阴暗潮湿,后来做过酒楼,之后一直是做快餐和米粉,我去之时形同废墟,所有木质装饰早已腐朽,就是用一根手指也能摧枯拉朽,无水电,里面垃圾成山,死鼠遍地,蟑螂乱跑,厕所不通,这些在一审时有街坊和当初的工人作证,有证言和证词。我来时
我买的96年典当的房子,现原房主起诉房产局的过户无效与行政诉讼时效问题,一审房产局败诉。我怎么办
我在96年8月在工商银行的典当行买了一所抵押的房子。没有通过法院,原房主当时在外地,不准备赎回房了了。口头(没有签字)同意典当行出卖了。我则在拿到时过户到我名下的房产证后,把房款交给我典当行。 事隔16年后的2010年9月,原房主向法院起诉房产局,说没有经过他的同意,私自变更他的房产证,我作为第三人。因我当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