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房东诬告我毁坏他房子,一审竟败诉,二审有希望吗?
房东诬告我毁坏他房子,一审竟败诉,二审有希望吗? 我2006年9月30日租的房,租期3年,做个小旅社。他这个房子是80年代用煤碴砖建的,阴暗潮湿,后来做过酒楼,之后一直是做快餐和米粉,我去之时形同废墟,所有木质装饰早已腐朽,就是用一根手指也能摧枯拉朽,无水电,里面垃圾成山,死鼠遍地,蟑螂乱跑,厕所不通,这些在一审时有街坊和当初的工人作证,有证言和证词。我来时是投了近30万装修。2009年9月底我照常汇钱给他,但10-1他上门来退我钱,说房价涨4倍,我不同意,他让我写下一张条:他已通知我停业,以后的事由我自行负责。然后协商,至11-1谈崩,我们口头说好4个月内搬走,即到2010-2-1。11月底我收到传票,在11-5日他就起诉我占他房子。我12-30日找到地方要搬,但他不接我电话,也不知何处找到他,我只有等他出现,但在门口贴了告示通知他来收房,并拍照留证。到2010-2-1他还没有来,其时已近春节,无心经营的的生意一落千丈,员工也要回家,口头约定的时间也到,只得搬。我家人也住这条街,就交待帮看着点房子。2010-2-23开庭,庭上我说了房东给我4个月时间搬家的,房东说是答应给我4个月,但要我签合同,我不签,所以这个约定无效。最终法院判我给他4个月房租。不久我又收到一份传票,房东告我破坏他房子。我去看了,是有破坏挺严重,什么水电门窗多有被撬盗。我让我家人仔细点帮看这个房子。4-1、2号两天,我家人据邻居提示和帮忙,抓了两批入室撬东西盗窃的流浪汉,送了派出所。5-15日他请的鉴定机构来定损,胡乱定的,他房前和天台上从没出现过的他房产证上都没有的两个房间也被定损,房前的用阳光板盖的是个临时棚子,天台是晾衣的石棉瓦棚,都是违建,房前的执法局来叫拆过多次,还罚款600和勒令自拆,有单子。在2009-11的协商中房东本人也要我拆,整个谈话有录音,我走时不想留后患给他也算尊重他,毕竟两家有渊源,我是拆了。天台的棚的木料我搬去的地方有用,我就拿过去了。而房内的鉴定也离谱,空的墙就说原来是墙纸,我搬走壁柜留下后面从未装修的他的原来破墙就说我破坏墙壁,用电器拆走在天花墙裙上留下孔洞就说破坏吊顶墙裙,由于他人盗电线和塑料使得卫生间的塑料扣板吊顶消失就鉴定成石膏板吊顶……我不同意,但只得签字,但我写:这次鉴定不是定损鉴定,而是我的装修测量……6-11号开庭,法官完全采信了报告,但不认可他说我破坏的事实,判我没有尽保管的责任,要赔60000元。
现在想自己上诉,不知我这个官司能赢吗?希望得到律师朋友的帮助。谢谢大家。我的联系方式q:16226899,也希望愿意帮我的律师朋友留下联系方式,万分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endan(广西-南宁)
提问时间:2010-09-03 1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