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8年7月21日入职的,公司在入职当天只是让我填写了员工入职登记表,并告知我试用期是3个月。2008年10月21日转正,公司才同我签订了劳动合同。其次,按公司规定是工作满一年,可以享受5天带薪年假,而后每增加一年工龄,带薪年假增加一天,上限为15天。按这样算,2011年7月21日-2012年7月20日我可以享受7天年假,2011年7月29日我按合同约定提前30天提出离职,在8月27日离职离开前,我想休完本年度的年假,公司告诉我说,本年度的7天带薪年假必须待我工作到2012年7月20日方可享受期间的带薪年休假,否则我现在请了年休假,如果在岗时间不到2012年7月20日,假期要按事假补扣我的工资,并且说劳动法是这样规定的? 请问以上行为,公司是否违反了劳动法,侵犯了我的权利。我应该采取什么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谢谢
请问合同期满终止,年假是否可以按300%计算?计算基数是正常工作时间工资,还是按过去12个月的平均工资?
06年2月份进入公司,一直没有签订合同,09年才开始签订,开始买社保,一年期限的合同,总共签了两次。做文职工作,目前2900元/月,2010年12月31日合同到期,公司裁员不续约,请问这种情况能拿多少补偿金?请大家帮帮忙,谢谢。
我是做秘书助理的,公司在3月签定了3年的合同,使用期3个月,工资4000,当时签定的工作地点是广州.现在公司说要不就派外省工作,要不提前解除合同,我知道公司这样是想借派外辞退我,我不想到外省,只能协商解除合同,我想询问我能够争取怎么样的赔偿?他现在说补6000,也就1个半月的工资, 但是马上就过年了,工作肯定一时间找不到较为
我在公司虽然不是领导但像领导的负责任务,公司现在没有人能代替我工作,我已经连着上一个月加班了,经常通宵。这个项目还没有止境,还在做。我如果在这中间支持不住了。然后打算请病假休息几天。如果这中间,这个项目没有完成,给公司造成了损失。这个损失与我关系大吗?我请假的话最坏的公司有权利开了我吗?
合同期为5年 现在过了2年要求在签合同 说以前合同不算了 不签就辞退 我该怎么做 签了合同押金增多了 工资还降了 求助怎么做
我公司有一员工工作未满二年,消极怠工,想拿一笔补偿金,公司想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给予其二个月工资的补偿,也需要提供员工消极怠工的证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