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申请了劳动仲裁,经过受理,开庭。最后仲裁委下达裁决书说超过时效,不支持我的权利,驳回。仲裁委的行为是否矛盾
我妈妈前不久去世了,她的遗产,两个部分组成,钱和房子。依法将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我,我爸爸,还有她的老母亲(外公已去世)。这些财产现在实际由我和我爸爸占有。按照民法规定,遗产继承权的诉讼时效为2年。 但是法律还有一条: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我与某公司签署一份承包金结欠的确认书,双方签署的时间是2007年6月5日,现该公司改制,我是该公司的正式职工,公司要从我的安置费中强制扣除。请问已超过二年,公司从来没有书面催讨,扣除我的安置费合法吗?如果公司强制要扣,我起诉公司会胜诉吗?谢谢解答!
员工声称公司两年多没有跟他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他本人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在公司工作两年多之后,还能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吗?仲裁时效是怎么样规定的?
我与2011年3月下旬向公司提交辞职报告,公司领导找我谈后,未予批准,答应调整奖金,并在6月底分发,但当时并无书面材料,也未把我的辞职报告退还给我,然后又安排我出差等多项工作,直至6月20日,公司对我说同意我3月份提出的辞职报告,双方解除合同,又以公司效益不好为借口,闭口不谈奖金事宜。 我觉得公司当时并未同意
客户去年8月从我这批发了一批货,当时验货都通过了,9月已经付了全款。今年6月找到我说货中有一批是残次品,要我处理,我不想赔付,请问有何法律支持我的观点。退货是否有一个时效问题。过了这么长时间,还怎么证明这货是当初从我这里进的。
客户去年6月从我这批发了一批货,当时验货都通过了,已经付了全款。今年7月找到我说货中有一批是残次品,要我处理,我不想赔付,请问有何法律支持我的观点。退货是否有一个时效问题。过了这么长时间,还怎么证明这货是当初从我这里进的
我是2005年进公司的,工作到现在。目前公司改制,和我们解除了劳动合同。在解除劳动合同中才发现他们没有给我交2005年到2007年三年的养老金。现在过了仲裁和法院诉讼的时效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