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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继承

继承权时效问题

继承权时效问题 我妈妈前不久去世了,她的遗产,两个部分组成,钱和房子。依法将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我,我爸爸,还有她的老母亲(外公已去世)。这些财产现在实际由我和我爸爸占有。按照民法规定,遗产继承权的诉讼时效为2年。
     但是法律还有一条: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我外婆,也就是妈妈的老母亲,她86岁高龄,又不识字,也是继承人,对于她来说是否也是按2年计算,过了2年即使她提起诉讼也打不赢官司?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ydrai……(上海)
提问时间:2011-05-17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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