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乙方)和甲公司(甲方)签订了合作协议,合同约定: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而解除本合同:
1.甲方未按照本意向书第二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酬金,经乙方催告后 叁拾 日内仍未支付;
目前甲公司已经超过半年未能支付我酬金,我想通知甲公司终止合同,请问,我以电子邮件通知对方可以作为我已经通知到对方的证据吗?(合同中甲公司留有电子邮件联系方式)
通知甲方的内容是让其在叁拾 日内未支付酬金,否则我就解除合同。
解决 以电子邮件作为证据 那么由企业邮箱转发到个人邮箱的邮件也算证据么?
电子邮件中,有我和公司约定的业务提成发放的标准,我知道电子邮件可以作为证据,但是当时我是以企业邮箱直接发给老总的,当时只是留了个心眼,后来将邮件作为附件转发到自己的个人邮箱,因为企业邮箱现在已经被公司改了密码,我无法登录,那么以附件形式存在的我自己邮箱里的可以作为证据么? 另外,如果我有当时我企业邮
我公司在天津我在北京工作,工作有8各月除了回天津公司开会其他都是靠电子邮件快递沟通和办业务。由于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我把它起诉了。请问这几个月来的电子邮件可以做为证据吗? 1,公司用的是企业邮箱和名片上一致 2,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当事就生效了我可以要求待通知金吗? 3,公司租给我个人的定位手机(已扣留我
我是2010年09月01日递交的辞职,是通过向老板发送电子邮件形式的辞职报告,它属于书面形式吗?第二天老板和我谈,不同意我的辞职。现在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了,我可以自动离职了吗? 另外,劳动合同好多方面公司没做到。首先一点公司给交了五险一金,工资也能按时发放。不过,劳动合同一式三份,一分也没给我,另外试用期三个
本公司普通财务人员签字确认的数据可以被对方公司作为证据起诉本公司吗?
本公司普通财务人员签字确认的数据可以被对方公司作为证据起诉本公司吗? 欠对方货款,对方来我公司请求对账,我公司负责对账的财务确认了几笔从我公司银行支付给对方的货款,并签了字,没有确认另一部分从香港支付的货款及最后的余额,现对方凭借这份资料向我公司提出诉讼,特此咨询这份只有我公司普通财务人员签字并有表
离婚案期间,一方查看另一方邮箱,看到其制造共同债务的内容,此邮件能否作为离婚案中财产分割部分的证据呢?是否涉及隐私权的问题
当时当事人以借口发信花钱把利用QQ邮箱写了一份手写的欠条然后扫描发送的邮件。 我保存了当时的QQ聊天对话。 并在腾讯服务器上保存了这封写有欠条的QQ邮件。 请问这样的情况下,我能作为证据使用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