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厂家入驻在一家较大型超市,我负责帮忙促销。工资由我们厂家来发。当初我入职时与厂家口头协议每天工作7小时,但是超市强制要我们每天无条件为其做额外的工作,且经常随意延长我在超市工作的时间至深夜,甚至通宵。我觉得超市的做法已经严重违反国家相关劳动法律,请问,我该如何维护我自身的权益?非常感谢!
公司跟我签的合同试用期为2008/7/15-2008/10/15,在公司没有任何相关通知的条件下,一直拖到11月初部门才提交了试用期合格的报告,报告被人事退回说现在金融危机公司只出不进,部门老板告诉我会另外写报告申请转正。但在2008/11/28时却被部门通知说试用期不合格,并要求在12/5离职。请问公司这样做是否合理,与劳动法有无冲
春节期间 除夕和初一,要加班2天。都是12个个小时工作时间。从早八点到晚八点 不给加班费,只安排非节假日的倒休一天 这样单位算违法吗? 应该怎么样办?
我爸爸在一个部队企业工作了快30年了,现在单位说要改制,有很大的可能改制后会辞退我爸爸,但是此单位并没有给我爸爸买养老保险,如果他们要辞退我爸爸,我爸爸现在很着急,都这么大岁数的人了,辛辛苦苦为单位忙了一辈子,到头来落个这种田地,我们可以起诉他吗?请问以什么名义起诉,要按照哪一条法律规定呢?还有,如果
我是一名林业职工,冬天生产木材早7:30--11:30;下午13:30--18:00。每月只靠七八百元的工资生活。没有节假日(春节除外,春节一般6天假),加班没有加班费,夏天义务劳动没时没晌。请问公司领导们的这种做法是否触犯劳动法?都触犯了哪些条款?按法律能得到什么养的处罚?
兰州西单商场有限公司规定每月首次加班需加满6小时或以上,加班报酬却少记4小时,只记2小时或以上;其后的每次加班不满2小时的,视为义务劳动,2小时以上的才予以记加班。该规定与劳动法相符不?有没有违反劳动法的相关条款?
我从事会计行业,在一家私人企业工作7个月了,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现提出离职,领导不同意。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离职,提出离职请求后多久可以离职?
关于劳动者因情绪临时离岗但劳动者以付出劳动一个月,公司的付给劳动者的报酬时间也是一个月,而公司却说他们的管理规定这种临时离岗是对工作的不负责为由而不支付本个月的报酬是否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