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预购了一商铺,已一次性付完房款,签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已有到房管局备案,2011年5月31日已交房,实测面积比预测面积小,开发商已经退了差价款并重新开了发票。开发商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但条款很不公平而且产权证办理要720天,如卖方责任也只能退房并退很少的钱。问题补充:如果拒签正式合同,对业主有什么不利?业主如何解决发票和预售合同金额不等的交契税问题?谢谢!
我02年大学毕业,与天津市津南区教育局签订了一份就业协议,里面约定在津南区教育系统服务6年,否则交纳违约金1万元。 02年到津南区工作以后,又与学校签订了正式的聘用合同,合同约定违约金5-10万元。当时学校说,签订这份合同后,这份合同就代替了原来的就业协议。 07年12月中旬,我向学校提出辞职,校长向教育局汇报后
4月30日在不知房屋被抵押的情况下签了购房合同,后购房人在2个月后被捕入狱,剩余的房款没有偿还能力,房屋也没有过户,想解除合同。在房产局查出房主在5月5日在银行解除了抵押,以这个为依据,可以解除合同吗?
房屋买卖协议中要求对方户口签走才交够房款,但在正式合同中没提户口的事,目前房款早结清,房产证也早是我,我有了户口本.但原房主还有老户口本,户口也没有签出,难道他们对已出售的房屋还有居住权吗?今后我若买出房屋受此影响怎么办?
婚前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并交了首付,婚后签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婚前财产吗
律师您好!我09年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交了一半房款。由于现在开发商还没有商品房预售证,至今没有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我现在要结婚,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只有婚后签了,请问,该房属于我的婚前财产吗?谢谢!
预抵押登记回执或在房产交易部门签订了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银行即可放款的法律风险问题
你好!目前全国各地的银行在办理期房抵押担保信贷业务过程中,均采用凭预抵押登记回执或签订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后即可放款,开发商阶段性担保的风险控制业务。请问预抵押登记回执及签订预售房买卖合同能否起到物权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及物权生效效力。当然,其控制措施是开发商或担保机构进行阶段性担保。如何才能有效控制信贷
未入住,没有正式的合同,也没有拿到过钥匙,想退房退钱,房东不肯
我是学生,租房那天是2011年7月23日,本打算7月25日入住,房租350元一个月,也没有签什么合同,本是付一个月压一个月的,但是没有钱,就先付了500元定金,房东就写了一张小纸条,说付定金500元,什么地方的房间什么时候入住,准备下次补上全部,但是后因工作原因不想租房了,所以7月28日中午跟房东协商,但是房东说我违约,
本人有辆威志车现卖给了一个人名义签署的中介,没有过户,签订了分【协议书】买卖达成协议,协议上面划分了责任内容‘自即日成交后如发生交通事故和发动机及机械损坏均与卖方无关’和特别约定内容‘该车自成交后一切与本车辆有关事宜均与卖方无关’ 这样的话,如果(万一)出现问题,卖方--行驶证车主我,有责任分担么?还
请问在一个公司工作多年,续签了新的合同那么以前的旧合同还有用吗?因为一个做人事工作的员工私自把自己的旧合同全部拿走,这样对公司有什么不利吗?
我想买一套房改房,因业主的房产证拿去银行抵押了,业主有几个房产证一起捆绑抵押去买别墅,如果我把这个房子买下来,去公证后房款付给业主,房产证不能单独拿出来,业主贷款的期限是十年,抵押在前,公证在后,如果业主在这十年里还不清贷款的话,银行会不会对我那套房子进行拍卖?这套房子能不能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