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的劳动合同于2011年年底到期,自己不续签了,请问有没有补偿?能否领取失业金?
我在公司做了两年,现在合同即将到期,我不愿意续签了。原因如下: 1、工作时间太长,基本上是一个月只有两天休息时间,每天上12个小时,而且第一年一年没有夜班补贴(我们是半个月倒一次班白/夜都是12h)。 2、两年期间工资一分钱都没有涨,也没有给工龄工资。 3、我们的工作车间夏天温度可以达到40多度,但是却没
05年8月进的公司,当年11月转正,合同是一年一签。 09年9月公司说合同到期,不予以续签,承诺赔偿2个月(08年,09年) 照我初步查看《新劳动法》,应该可以赔偿4.5个月的工资。 问题: 1.赔偿几个月? 2.赔偿的标准(因为工资在合同期内有增加)? 3.具体的法律依据(劳动法的哪几条适合)? 4.如果只协商不成功,我
我是2008年2月26日与公司签的2年的合同,现在即将到期,公司通知不续签,是要赔偿2个月工资吗?还有我之前的年假、婚假等带薪假都没有享受,是否也折合成工资赔偿,带薪假是按照工资的几倍赔偿就?另外公司需要我先签一个《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需要签吗?谢谢
本人是从2004年7月转正,到今年7月31日合同到期,且未提前一个月通知我本人,单位给的赔偿是从2008年开始(新的劳动法)到今年和未提前一个月通知共补偿我4个月,那么我08年前在本单位就白干了吗? 08年以前的工作年限也不算工龄也不给任何赔偿吗?
我在一家工厂上班因眼睛须做手术,我提出了辞职申请。才发现我厂领导在没经我允许下帮我签了合同并按了手印这算不算违法。而使我工资无法全部拿到。
我是2001年10月进公司的,现在已工作九年多了,我的合同是两年一续签的,最后一次合同是在08年12月签的,现在公司提出不续签我能得到怎样的赔偿呢?
您好。本人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2010.12.31到期。单位不续签。按劳动法是要以合同到期当年的月平均工资乘以工作年限。但我们单位工资标准没有固定,都是按提成发薪。请问应该以什么标准赔偿?谢谢!
我是1992年参加工作的国有企业职工,公司2004年改制,截止到2010年12月31 日上次签的3年合同到期,我丈夫和我在同一单位,他决定不再与公司续签。但是公司以我丈夫不再续签合同为由,不再与我续签合同。请问我可以得到那些补偿?谢谢!!
1.本人2008年6月进入一家软件公司,当时和公司约定享受保险待遇,但是公司以在办一个人保险比较麻烦,所以在2009年1月签2009年1月到2009年12月一年的合同,合同到期后,在2010年1月又续签了2010年1月到2010年12月的合同,但是到2010年公司不予续签合同,并且提前一个月口头通知,我想问这种情况,我拒绝解除合同,如果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