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9年与李某达成口头协议,占有其土地,占用费用每年提前交下年的钱,但在2011年因有人想占用其土地,价钱比我家高。李某在租赁没结束时,想让我把土地腾出来,并把剩下的钱退还给我,导致我经济受损。请问这种情况怎么解决。
您好,请帮忙回答一下。 我是租住人,去年我向某房东租了一处房子,合约是一年,到今年2月28号止。房租全都提前付完了。 今年我又续租了这处房子,房租也提前给了一半。但是由于双方有些信任,房租给了之后没写收条。 现在由于要到其它地方去,我想搬家,现在是4月份,我的房租还有5个月已提前支付, 房东不但不退房租
2007年5月我与某单位签订了10年房屋租赁合同,今年6月该单位要与我解除合同,理由是县城规划要开发房地产.我经营的是一家歌厅,按我正常经营,月收入都有3万元左右,这损失在法庭上怎样才能得到支持.
2007年5月我与某单位签订了10年房屋租赁合同,今年6月该单位要与我解除合同,理由是县城规划要开发房地产.我经营的是一家歌厅,按我正常经营,月收入都有3万元左右,这损失在法庭上怎样才能得到支持.
我经房东同意,将二室一厅中的一间转租给承租人,承租人提前解约并签字同意合同结束。后来承租人持自配的钥匙入室取走我价值200多元的物品,是否构成非法侵入?还是构成入室盗窃?应该怎么解决?
我户口所在地是济南槐阴区营市东街。和父母住在一起,前2年我母亲查出肝癌为了怕传染我2个双胞胎的女儿,我就搬到市中陡沟村我朋友的家住。他给我要的租金比较便宜。我在那里住了3年了,前2年我到我的户口所在地办理租赁房,办事处的人说我已经离开本地居住一年以上就不能在此办理,在我租赁的地方,当地的办事处说,当地也
于96年加入本公司,但因发展需要2003年公司搬迁,现2010年公司结束经营,公司只补尝搬迁后2003-2010年的补尝金,请问合理吗?如要追回搬迁前的补尝可以吗?需提供什么有力的证据?原公司的营业执行已搬迁后取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