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爷爷有三个孩子,我爸爸,姑姑和叔叔。有一套租赁公房,为两居室,分别由我爸爸和叔叔居住,承租人为我爷爷。 1987年原户口本分为两本,分别是我爸爸一本(三个户口,爸爸、妈妈和我),叔叔另一本(四个户口,叔叔、婶婶、以及他们的女儿和爷爷)。姑姑是插队去了外地,在当地落户结婚。1992年姑姑的女儿作为知青回沪,落户到了我爸爸这里,此时我爸户口人数增加为四人。 1994年国家规定实施4平方以下福利分房,我爸爸去单位申请,但是我爸爸单位说因为是集体单位,所以要转到我叔叔的全名单位申请,后来我叔叔分了一套一室户(使用面积为18.8平方),四联单(调配单)上写的是叔叔和婶婶的名字。房子分好后叔叔他们一家并没有居住到新分的房子里,还是继续居住在原住处。 1995年4月我爷爷死亡,但是承租人至今依旧没有更改。爷爷去世后叔叔他们就在原住处和新房来回轮流居住,1996年叔叔和婶婶把户口迁进新房,叔叔为了考虑到当时还在读书的女儿,所以没有把她女儿的户口迁出,并要求我们签字同意。后来因为经常吵架不和,所以索性搬回新房居住了,原住处一直空关着。生活用品全部堆放在公用处(厕所和厨房),直接影响到我们的。 2003年叔叔和婶婶又把户口迁回原住处,等于户口又再次变回三个。但还是一直没有居住,空关闲置中!我爸爸他们始终居住在原住处,他处无房。 请问: 1. 现有原公房,虽然我叔叔他们有3个户口,但是他们不在这居住,他是无权购买的,也没有要求分割的权利,因为公房的产权属于所有权人,如果我爸爸把承租人变更,是否可以把该公房变为产权房?需要他们同意吗?
您好: 我姐姐原来在一家医院工作,当时医院给分了一套房子,有房产证,部分产权,个人70%,单位30%。后来,我姐姐离职了,到了别的城市的一家医院去工作了。关于这套房子,我姐想办成100%产权,这样能行吗,可行的话,需要办理怎样的程序?如果想卖掉房子的话,是不是医院有优先购买权,那给我们的是按现在市场价算,
本人在武汉准备买个二手房~房子是环建的公房·请问过户是该怎么办理,没有产权要不要紧,希望专业人士能够帮忙解答一下,谢谢了~
母亲在上海有一间与人合住公房(2室户其中一间我母亲住,还有一间另一个家庭住,厨房卫生间公用)由于是与人合住不能买断产权。母亲是上海户口(户口在哪个合住的房子里)我户口在外地,请问我如何才能继承母亲的承租权,或者能否通过其他方法将母亲的那间与人合住的公房置换掉,最主要是想能通过那种方法能把产权明确下来能
一对老夫妻:男方(丈夫)患有精神疾病(房产证上只写了该男一个人的名字),现急需用钱,打算把该房子卖掉,那么只有妻子(女方)一人可以卖此房吗?需不需要男方到场?(男方在精神病医院住院),比如中介挂牌签合同过户等办理一系列手续时。必要要男方也到场不?
你好,我是04年结婚的,婚后承担了一部分婚前的欠账。最近房子被开发利用,婆婆的户口在老家,想把户口迁过来唯一的办法就是就是在拆迁协议上签上婆婆的名字,将来的房产正上要写我婆婆的名字,也就是说没有我夫妻二人事了,请问如果我俩离婚的话,房子有没有我的一部分?
律师你好,我母亲个人想买套房子,她是用自己的户口本买的,且她和我弟弟是一个户口本,我母亲想把房子的产权给我。那请问我弟弟和母亲在同一个户口本上 ,对我继承房子有没有影响。
一套公房,即教师公寓公房,当时分配房子时候甲教师 ,问题补充:出资7000,对于学校不交租金,甲教师也不向学校要求利息。学校将住房使用权交付甲教师,并留下“借资”字据。之后,甲教师在校外购置一套房子,于是将校内的公房与校内乙教师协商如下:乙教师交付7000元给甲教师,甲教师将原学校出具字据与住房钥匙交付乙教
你好,老师我的问题是-房子是去死的爸爸和妈妈一起建的,后来妈妈带着女儿改嫁了,户口都转过去了。而那栋房子现在快拆迁了就想问这个房子应该是谁拥有,爷爷奶奶还是妈妈?因为妈妈和我的户口都迁出了,村子里他们要量平方量完了要签字因为我们不知道,所以是爷爷奶奶确认平方上面签的字。这个会影响到妈妈是受益人的事情
我家有一套公房(我和爸妈3个人居住了二十几年,实际面积50平方米左右)准备办理售后产权,因为我已结婚,爸妈想把房产权留给我一人,是不是要在办理房产权的同时再办理一份赠予合同?以后因此产生的过户及公证这类的费用有多少?会不会有遗产税呢? 有没有更好的办法解决这一问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