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是一家公司的外包工,2010年1月26日在公司卸货时从货车上摔下来,导致脚骨折,开刀装钢板,于2011年3月2日拆钢板的,没有认定工伤,但是去做了伤残鉴定,认定了是10级伤残。我爸爸没有和公司或包头工签订任何合同,但是事情发生后,公司不承认,说我爸爸没有和他们公司签订合同,不是他们的员工,所以没有责任。包头工说他没有拿提成什么的,也不愿承担责任。但是我爸爸虽然没有和公司签订合同,但是不是可以说我爸爸和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啊?我想咨询一下,像这样的话,我们该怎么办呢?
事情是这样的:前段时间我由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5月份上班了,现单位发1~9月的奖金,我的被取消,我想问单位的这种做法是否合理?!
一年前劳动局出错工伤认定书,一年后可不可以改过来重新出一份,是不是没有时间限制?
劳动局给当事人双方出具的工伤认定书不一样,可以说工伤认定书中的人只是同名同姓,而不是同年同月的一个人。在一年后发现可不可以改过来重新出具一份,劳动局出的工伤认定书受不受时间限制,有没有法律时效?是不是再过一年、两年劳动局都可以改动工伤认定书?现在此案件正在法庭审理中。
我在一铁厂做工,上班时被碎煤块击伤右眼,医院诊断为外伤性白内障,角膜疤痕,现在长方已停产,没有人管,厂方也没有缴纳工伤保险,也没有为我申报工伤,昨天我去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因没有没有劳动合同,也没有上岗证,工资依据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仅有两位工友的证明,劳动部门叫我先申请事实劳动关系的仲裁,请问
二十日前父亲给一家装修公司做临时工(木制做),在工作时不慎从脚手架上摔下至成右肺挤压伤变形气胸,右肋骨多处骨裂.在处理病人医疗过程费用应由那方负责,是装修公司负全责还是按比例赔付?做临时工没有合同,按劳动法可以得到病人误工费和营养费及精神损失赔偿不?
老板叫人滚蛋,因不结算工资,政府解决不了,员工到十字路口堵车,政府再次出面,最后结果只结算百分之九十五的工资,但因派出所扣押了几个员工。请问怎么办?
我2007年8月到一家公司上班,2007年8月1日,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对方为我交纳养老,医疗,失业,公积金等。2009年10月份,我收到了期满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说,“公司与您签订的劳动合同将于2009年12月31日到期,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公司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期与您的劳动合同。”并要求我办移交手续,我后来申
我2007年8月到一家公司上班,2007年8月1日,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对方为我交纳养老,医疗,失业,公积金等。2009年10月份,我收到了期满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说,“公司与您签订的劳动合同将于2009年12月31日到期,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公司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期与您的劳动合同。”并要求我办移交手续,我后来申
我在煤矿上班, 没有签劳动合同,右锁骨骨折,打了钢针,要六个月以后才能拆钢针,请问可以鉴定几级伤残。
我上班时伤着了,住院的钱单位出的,但治疗单据以报销为由收上去了。我出院后单位不让我上班了。说我解除合同。 我可以要哪些补偿或者赔偿? 谢谢 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