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31日晚10点我朋友因口角之争与人打架,双方均未受伤,后因对方不服气,找来几人并持刀具,将我朋友砍伤,10几刀砍在致命处。12点左右送近最近的医院,因失血过多,于次日凌晨抢救无效死亡。此案证据确着,所有涉案人员已经逮捕,一直拖到2009年7月22日才开庭,但至今仍未做出判决。法庭通过律师还告诉我朋友的家人希望他们撤消民事诉讼,说2009年2月新出台的规定,致人死亡不与经济赔偿,民事诉讼会影响刑事判决,请问这合理吗?
我被人打成轻伤,右胳膊骨折,被告人除了刑事部分外,民事部分应赔偿哪些款项??大概能赔多少??有没有地方标准?、我是河北沧州的
1.车主有哪些相关责任;2.当事人应承担哪些刑事和民事赔偿大概金额;3.当事人没有赔偿能力怎么处理
在2011年2月19日上午11点我叔叔开出租车(挑土司机)至古田3路军事管理学院,行驶至古田3路沿江大道近将一名正常骑自行车的妇女撞倒,当时车上有3名乘客,报警后120将所有伤者送到医院,经抢救后被撞的妇女死亡,车上有包括司机有两人伤势不太重。事后我叔叔的鉴定报告出来了没有酒后等违规事项。
急!各律师好!我弟无故被人打伤了,现法医鉴定为轻微伤,我们该如何追究伤人者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 如何给伤人者定刑? 事由及后果 由于我家位于村尾第二排村公路外面,屋后面很陡,经常性地有一些垃圾掉落到屋檐下,加上屋后又养有家禽,以前也不时有盗贼从后面翻越下来盗取我家的东西(曾被偷过鸡和腊肉)。为了
事由及后果 由于我家位于村尾第二排村公路外面,屋后面很陡,经常性地有一些垃圾掉落到屋檐下,加上屋后又养有家禽,以前也不时有盗贼从后面翻越下来盗取我家的东西(曾被偷过鸡和腊肉)。为了阻挡垃圾往下掉和防止贼人进入,我妈妈就我家屋后的公路边上种上了一些荆棘。 2010年这些荆棘不明原因全部干枯、死掉。
本人原告因遭受被告的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确认;被告应在本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內赔偿几万元医药费给本人.亅该判决书作出后,双方没上诉,早巳发生法律效力,本人已向法院申请执行,该院收到本人申靖执行书后,已对被告可供执行的财产采取了坪估拍卖措施.但事后法院明知被告应赔偿给本人,却故意在判决书作出后一个月制造了一
一个16周岁不到的孩子把一个6周岁不到的儿童残忍杀害,眼睛被挫伤,心脏、肺等内脏全部打出血,手段之恶劣,惨不忍睹,请问这样的案犯能处以什么样极刑以及监护人要负的民事赔偿事宜,望能得到帮助。谢谢! 该犯不同于一般的杀人犯,杀人后将其尸体藏于蛇皮袋里,全身衣服被扒光,肛门也被其挫伤,还故意陪同公安和受害者家
我是一名的士司机,一星期前因车上乘客与车外过路人发生口角导致我车前挡风玻璃破碎,我在要求乘客赔偿玻璃的过程中遭乘客所叫凶手用木棒打致一过路人锁骨骨折,我眼眶骨折,视神经损伤。现我需追究凶手多少民事赔偿和刑事责任,诚望帮忙解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