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张xx由2010年4月来厂上班,每月工资3000元(技术工)上班才10天,由于上机器操作不当.小手指被道轨夹伤.医药费已由厂方支付了.经鉴定结论为:符合分级系列九级23条.(因工致残程度九級)请问该如何培付?
我表弟是贵州农村户口,在山西跟一家电力公司搞高压电网改造,俗称“拉电线”,在本月初,接到公司任务说对高压电网进行检修,而且公司事前已经通知停电,但由于停电线路出错,导致我表弟在上高压电架之后受到高压电击,当场从空中被电击抛到地上,送往医院之后,经检查,腰部被经过体内的高压强电流击穿,右手大拇指和食指
员工旷工超过15天,已达到自离条件,但一直未到公司办理离职手续,工资如何结算才能把风险降到最低
问题一:员工不来办离职手续,工资如何结算公司才不会有风险 问题二:自离当月是否可以停止公积金及社保的参缴
我单位一名员工连续旷工30天,但单位规章制度中没有列明此行为属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单位拟解除该员工,如何可将损失减到最低
员工上班时间打架,其中一方致残,公司是否有责任?双方产生的医药费用又该如何分担?
两位女员工在上班时间打架,A怀疑B在背后说其小话,怀疑B对同事说‘不要与A说话”。而B并未有此意,也未对周围同事说此话。遂发生争吵,近而发生打架事件。周围同事劝阻,医院检查,B一手指骨折,一手被咬伤,眼角膜划伤。A头痛,检查脸颈有抓伤。事件中公司是否有责任?双方产生的医药费用又该如何分担?
你好,我是**超市的一名员工,刚刚来超市上班就交三千押金,工作岗位是导购员,一个月900元,每次还要卸货,打扫厕所,倒垃圾择菜,这些都可以忍受了,端午节强卖给员工200员粽子票,这八月十五还早呢,今天又强卖给员工300元月饼票这些是不符合规定的,如果你不服从的话,押金就没有了
我开车,车头已经过去,一个人骑摩托自己车把刮到我的车尾,他没有带保护帽,摔倒。车子上的强制险不是全险,我及时报警并把他送到交警医院,被查脑出血。我先支付了5000,然后交警和我说看病积极点以后好处理,于是又让我交5万都交警医院(交警和交警医院的利益关系大家心知肚明,验血就要1000多),保险公司让我先把钱交
目前就职在的C公司,现两大老板要分家,BOSS A拥有现有的C公司,而BOSS B 分家出去另开办一家。而我将被分配给BOSS B ,这就意味着,将离开现有的C公司。这是两大老板之间的决定,并未征求我个人的意见。请问,这样的行为算是被公司间接开除吗?按照现行的《劳动法》我可以维护自己的哪些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