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人属集运站保卫科人员,烧锅炉及维修管道,以及后勤工作的勤杂人员。具体工作时间为:保卫科值夜班 时间晚6:00~次日早7:00 烧锅炉是一白天上 维修管道随时坏了随时修,无固定时间和地点。 2011年1月5日晚,我与赵某(同事)俩人在集运站门房即保卫科值班室中值班。此时暖气已冻。大约在8:00~9:00时分,我用汽油喷灯烤暖气。约20~30分钟左右。喷灯失火致使我全身着火。我爬到门外打滚灭火。医院临床诊断为:面.颈部及前胸,双手.肢汽油烧伤深2度——3度,面积为18% 我保卫科用本人身份证办理工资本,无合同。烧锅炉及维修管道用张某身份证办理工资本,与集运站签过一份协议,本人签字,但未签本人真实姓名,签张某名字。后勤工作的勤杂工作用李某身份证办理工资本,口头协议。 我这个事情该以哪几个点去申请工伤?能否申请成功?各位律师给个方案和意见
我负责维修管道,有的律师说是个人行为,是不是这样的?
离职后自己去做了伤残鉴定为十级,现在原单位说如果劳动保障中心有文件要求给我赔偿的话,原单位人力部愿意为我跟领导商量是否赔偿。现在当地的劳动保障中心医保办说目前有新旧两种赔偿文件,因为上级部门没下文实行那个文件,因此目前还不能给我办理申请赔偿,要我大概等到年底这样再来办理。现在我应该怎么办?我是去年中
工伤却没有工伤保险,怎么处理,我应该去哪个地区的劳保局申请工伤认定以及伤残鉴定
我朋友上班的公司注册地在天津,但是他们公司曾在保定办公,他是那个时候被招聘的,所以他的养老保险以及医疗保险都是办的保定的。前段时间他们公司取消了在保定的办公地点,现在只在天津。而他又在深圳出差的时候受了伤,请问现在想借助仲裁机构要求公司赔偿,应该怎么办。是去天津还是找保定的仲裁机构
上班时间因为工作上的事情被同事打伤,请问下这在劳动法上面算不算工伤?
前几天我父亲在厂子打工的时候因为工作上的一些事情与同事之间发生了口角,同事出手伤了我父亲,医院检查脾破裂被迫切除,左侧第九肋骨骨折,肺部积水。那么事后打人的已经逃逸,没有承担医疗费用,要求厂子承担吧。厂子领导说这个报案了那么与厂子毫无任何瓜葛,厂子不承担任何费用,现在还在医院住院,我家是农村,已经花
我爸属国营企业退休职工,已退休11年,前年检查出为尘肺1期,已鉴定为工伤,于去年6月病情恶化住院治疗,住院期间享受工伤报销待遇,于今年7月19日因尘肺治疗无效死亡。请问作为子女可以申请领取哪些费用?所需哪些资料和手续?期待回复。谢谢!
工人年龄61岁了,进厂的时候公司和他签了一份合同,内容大概是处理工伤责任双方各负一半的责任。现在手指出了工伤,在医院治疗。我想问一下那份合同有效吗?我们现在该怎么做呢?公司说超过60岁社保报不上了,所以要签一份这样的合同我们除了医疗费用,我们怎么样向公司提出赔偿呢?
我爸在工地上受伤,出院时和老板达成初步协定赔偿56100元,并写了一份一次性工伤赔偿申请报告。后来我觉得我爸饿伤情比以前认为的严重,想通过正当途径维权。但我不知道这个一次性工伤赔偿申请报告会对以后产生怎样的影响。
刚进公司第三天,参加公司组织运动会,打篮球以外跟腱断裂,能否申请工伤。
2011年6月18日在天津国展中心招聘会应聘用人单位《创意盛行》 2011年6月19日复试 2011年6月20日在公司单位培训一天 2011年6月21日公司组织运动会,主动报名参加篮球比赛,下午打全场40多分钟,跟腱断裂,当时不太明白实际情况,当时公司同事以为腿抽筋,进行了错误的救援。抻筋,掰脚。使病情严重。当晚回家。 2011年6
进公司第三天,参加公司组织运动会,打篮球以外跟腱断裂,能否申请工伤。更加详细的追问。
2011年6月18日在天津国展中心招聘会应聘用人单位《创意盛行》 2011年6月19日去公司复试 2011年6月20日在公司单位培训一天 2011年6月21日公司组织运动会,主动报名参加篮球比赛,下午打全场40多分钟,跟腱断裂,当时不太明白实际情况,当时公司同事以为腿抽筋,进行了错误的救援。抻筋,掰脚。使病情严重。当晚回家。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