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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赔偿

事情该以哪几个点去申请工伤?

事情该以哪几个点去申请工伤? 我本人属集运站保卫科人员,烧锅炉及维修管道,以及后勤工作的勤杂人员。具体工作时间为:保卫科值夜班  时间晚6:00~次日早7:00   烧锅炉是一白天上      维修管道随时坏了随时修,无固定时间和地点。  2011年1月5日晚,我与赵某(同事)俩人在集运站门房即保卫科值班室中值班。此时暖气已冻。大约在8:00~9:00时分,我用汽油喷灯烤暖气。约20~30分钟左右。喷灯失火致使我全身着火。我爬到门外打滚灭火。医院临床诊断为:面.颈部及前胸,双手.肢汽油烧伤深2度——3度,面积为18%             我保卫科用本人身份证办理工资本,无合同。烧锅炉及维修管道用张某身份证办理工资本,与集运站签过一份协议,本人签字,但未签本人真实姓名,签张某名字。后勤工作的勤杂工作用李某身份证办理工资本,口头协议。      我这个事情该以哪几个点去申请工伤?能否申请成功?各位律师给个方案和意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823039……(山西-忻州)
提问时间:2011-07-30 17:2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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