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伤残鉴定前,签订事故赔偿协议属于可撤销,起诉时可以撤销。
追问:谢谢您的回答。这是《工伤赔偿申请报告》全文您帮我看一下。如果能撤消的话,起诉是不能按人身伤害进行的了?
浙江金华邮电工程有限公司,施工队长伍光平,唐志荣:
本人陈述亮在伍光平施工队中施工磐安岭口工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现已术后出院。经双方协商按以下明细清单一次性给予补偿,此后事情一次性完结,不再做其他任何补偿要求,并与浙江金华邮电工程有限公司,施工队长伍光平,唐志荣无任何关系,本人无任何异议。
具体明细如下:
休息一年:12月*1500元=18000元 (我爸工资是2800每月,但对方认为这个工资只能按照金华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后来讨价还价定在1500元)
拆钢板手术:8000元
拆钢板后休息2月:3000元
误工费:2800元*2月=5600元
生活费加营养费12月: 12月*800元=9600元
护理费6月:6月*1000元=6000元
医药费:4000元
拍片6次:6月*150元=900元
车费:1000元
合计:56100元
申请人:陈述亮
2011年7月17日
回答:如果没有经工伤认定,也可以人身损害伤害赔偿。你的赔偿中没有伤残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或者工伤补助金等
追问:非常感谢张律师,之前我因为这件事焦虑不安,你的回答使我安心了许多。我之前去当地的律师事务所咨询,律师说“已经协议好了的,只要没有胁迫等情况,就发生法律效力,不能再另行主张。”他是从什么角度来考虑的呢?
回答:一个问题有多元观点,而且个人理解和观念不同,凡事多听听别人的意见。
追问:清楚了。谢谢
回答:不客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