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997年熟人借别人五万块。我家里以房产证和土地证作为抵押替别人担保。借款人借条约定借款期限为一个月。且借条上利息以及借款日期有更改未经过我家人同意。后来借款人因为破产潜逃。2000年债权人向担保人(我家)提出诉讼。法院下达支付令,我家提出支付异议。所以就未支付。2004年债权人又起诉担保人(我家),我们去出庭 可是债权人却撤诉了。现在已经是2011年。距离借款日期已经十四年。请问我家还要承担担保责任吗? 二:现在我家房子想改造,请问没有房产证和土地证能改造吗? 在线等您回复,谢谢!
我与另外一人在2006年12月14日为他人担保借钱,同时公证,约定2007年3月13日前将钱全部还清,我们负有连带责任。在2007年3月13日至2008年10月2日期间债权人从未联系过我们。现在债务人因涉嫌诈骗刑拘。债务人以借条和公证书向我们要钱。请问该借条和公证书是否有效?其有效期是多长? 1.担保书中第四条中有“至本息还清之日
你好!我和另一个人2007年2月给借款人从当地信用社担保过20000元,还款日期是2007年11月,这两年之内信用社一次也没找过我,我也不知道借款人还没有还款,今天我突然接到法院的传票。信用社起诉我有连带责任,请问我好有责任吗?担保责任的有效期是多长? 借款人没还贷款!
2008年4月我为他人借款(民间)作的担保,借款期限是1个月,到2008年的9月,债权人向法院起诉讨债,但于当月的25日又撤诉了,请问到2010年1月1日我是否还要承担保证责任?
你好!朋友想我借款2000元。有借据和担保人、借款日期2010年2月23日还款日期是2010年4月23日。《借据上写明担保人借款人到期不偿还本金和利息担保人自愿承担一切偿还责任》!如果到期借款人不还款、请问这样的担保人承担的是连带责任还是全部偿还责任!他的担保人的有效期是六个月还是承担永久性的偿还责任!
我一同村的和我一朋友到我单位找我,我村的拿着房产证向我朋友借钱,他们让我做个见证人,当时约定利息是10%期限2个月,给钱时扣除2个月利息实际借款3万2千元,借条打的是4万,我签字时朋友说写中间人不合适你写个担保人,不会找你的,碍于情面我签下担保人,两个月后未能还款我村的分两次付利息7千元并以电视机洗衣机做抵
2005年10月甲想我借款5万元,月息1分,每6个月付息一次,约定借款期限1年。借款人,保证人分别签字。 2008年9月份,借款人依然没有归还,为防止意外,我让借款人将约定1年借款期限的话语勾掉,并按手印,然后让保证人分别在勾掉的借款期限处按手印并签名和日期(2008年9月1日)。请问该借款时至今日是否有效,保证人的
我给朋友做了银行贷款担保人 我们有4个人做担保 我们4个人其中有两个人的妻子在担保书上签字了 我妻子和其中一个担保人的妻子没有在担保书上签字 我们的担保合同是否有效
我给朋友做了贷款担保人 有4个担保人我是其中之一 我是房产做的抵押 但是在担保书上签字的时候本人签字了 可是我妻子没用签字 是银行找人代签的 房产是我们夫妻两人的财产 请问 我的担保是否有效
我谈了个对象 他去年私自拿着我的身份证去银行贷款 请信贷员吃饭给我们在电脑上弄了个结婚 然后他找的担保人带的款我没签字 也不知道 这有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