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担保责任有效期
担保责任有效期 一:1997年熟人借别人五万块。我家里以房产证和土地证作为抵押替别人担保。借款人借条约定借款期限为一个月。且借条上利息以及借款日期有更改未经过我家人同意。后来借款人因为破产潜逃。2000年债权人向担保人(我家)提出诉讼。法院下达支付令,我家提出支付异议。所以就未支付。2004年债权人又起诉担保人(我家),我们去出庭 可是债权人却撤诉了。现在已经是2011年。距离借款日期已经十四年。请问我家还要承担担保责任吗?
二:现在我家房子想改造,请问没有房产证和土地证能改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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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angd……(河南-平顶山)
提问时间:2011-07-30 1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