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单位开车的,上次工作期间撞了个人,保险公司赔了该赔的之后,民事赔尝了1300,现在单位要我全部承担,还说我撞人处理事情的这几天是没有工资的,这样合法吗?
本人2011年2月17日离职,公司从2.9日开始上班,那么应出勤为2.9至2.17(实际出勤8天)。 问题一: 2.2、2.3、2.4日三天法定日,应该发放工资吗?也就是说本月工资结算时是按8天核算还是按11天核算呢? 公司说“离职的人是按实际出勤的天数算工资”的解释是否合理呢? 问题二: 2月份社保,公司要求单位部分的一半要
本人2011年2月17日离职,公司从2.9日开始上班,那么应出勤为2.9至2.17(实际出勤8天)。 问题一: 2.2、2.3、2.4日三天法定日,应该发放工资吗?也就是说本月工资结算时是按8天核算还是按11天核算呢? 公司说“离职的人是按实际出勤的天数算工资”的解释是否合理呢? 问题二: 2月份社保,公司要求单位部分的一半要
公司有规定说到公司工作半年后才可以给交保险,一个月试用期过后每月公司会给200元说是叫做保险补助的钱,但得到半年后才给交五险,我正好在够半年期限时怀孕了,可是我的保险也没连续交够十个月呀,因此就享受不到那五个月的社平工资,请问我是否可以要求公司来承担呢?(公司这么做本身就是不合法的,我应怎么办呀,我现
员工离职后,公司误给多缴交一个月的社保金,该金是否全部由员工个人承担
本人在**公司就职,于4月初提交的离职申请,离职日期到4月10日,今日原来公司的人事部告知我公司误给我己缴交了5月份的社保金,现要求在我到原公司缴纳整月全部的社保金760元,请问该公司这样做是否合理?我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补充下,我的新公司说是三个月试工期后,一并连之前的保险补交了~可是现在原公司这样的行为
我原来在的单位是个化工企业 按劳动法 从事有害工种 满8年可以提前5年退休 我93年辞职还有3年我就55岁 我去市劳动局问 告诉我让原单位把我的个人文书档案交到劳动局审核 但原单位把工资单存根遗失了 这样我就不能55岁退休 市劳动局只认原始档案 现在单位开证明也没用 请问我该怎么办
以个人名义为公司签订停车位租赁合同到期,停车卡单位遗失,我承担责任吗?
你好,我想咨询下,于2009年8月左右帮公司车辆在写字楼附近租赁了一个车位,当时是我个人代替公司去办理签订协议的,合同有效期为一年;我在这个单位工作半年就离职了,现在业主要我退给他停车卡,还威胁我说当时是和我签署合同,就算合同到期了,也要追究我责任,声称有我身份证复印件什么事情都可以做出来,此后经过沟通
我被工友打伤报警备案了,但我是挨打是因为工作发生的矛盾,我想咨询单位对我个人也承担一定的责任,也应对我有一定的赔付?
我被工友打伤报警备案了,但我是挨打是因为工作发生的矛盾,我想咨询单位对我个人也承担一定的责任,也应对我有一定的赔付?
您好,我母亲年底12月退休,但是企业却以单位效益不好为由,要求我母亲垫付企业应承担的养老保险费用2万余元,才允许办理退休手续。请问这合理吗,我可以起诉吗,请求您给予一些法律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