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浙江义乌一家企业的一名文案策划专员。2010年10月8日到公司报到,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合格转正后,于2010年12月中旬签订一年的劳动合同。2011年7月26日,本人合同期限还没有到。公司就以工作不合适为由辞退我。请问像我这种情况,该得到什么样的经济赔偿与补偿,谢谢!王先生。
本人在广州,与上海一家服饰公司签订在广州工作的劳动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为2个月,从3月25号到5月24号。于5月22号(周五)晚上八点多接到公司辞退我的电话,理由是公司要撤回上海。并通知下周一去公司理清一些琐碎事宜。我曾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被遭拒绝;续而要求公司赔偿,也遭到拒绝。 在职期间公司并未为我购买保
我是03年进的公司,开始几年一直没有签劳动合同,05年开始一年一签的劳动合同,明年我就到了退休年龄,今年的合同是年底12月到期,如果合同到期了,公司不跟我续约,需要支付我多少赔偿?还是说因为合同到期,公司不用补偿? 如果可以补偿,可以依据哪一条劳动法条款向公司提出补偿?
我从2001年9月在幼儿园工作,到2007年12月一直都没有签合同,从2007年12月30日开始签的合同,用人单位把社保金发到了我们的工资上,这样全法吗?如果被辞退了,我们的经济如何赔偿? 我从2001年9月在幼儿园工作,到2007年12月一直都没有签合同,从2007年12月30日开始签的合同,用人单位把社保金发到了我们的工资上,这样合
杨律师:您好! 我是浙江伊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一名文案策划专员,主要负责集团内刊《伊美汇》的采编工作。2010年10月8日到公司报到,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后,工资3000元/月,并签订劳动合同。2011年7月26日,本人合同期限还没有到。公司就以工作不合适为由辞退我。请问像我这种情况,该如何计算经济赔偿,得到单位给我应有
我是浙江一家企业的一名文案策划专员,主要负责集团内刊的采编工作。2010年10月8日到公司报到,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合格后,并签订一年劳动合同。2011年7月26日,本人合同期限还没有到。公司就以工作不合适为由辞退我。请问像我这种情况,该如何计算经济赔偿,得到单位给我应有的经济赔偿。谢谢!山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