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在2010年8月26日签的 合同上的租赁期限是2010年8月29日开始到2011年8月28日止 交房日期原本说好是30号 后来房东说要到上海来看世博会 要在房子里住一天 31号再交房 于是我们也答应 现在到了租赁期满的日子 我们准备在31号搬出 房东要求我们27号搬出 多一天按照200元一天算(房租是6000一个月)是否应该多付这4天的钱?
您好!我10月份租了一间140元/月的房子,当时租的时候交了50元押金,房东说要住3个月才能退押金,现在我已经住了2个月又10天,我因有事要求退房。可房东说必须要住3个月才能退。当时他还开了收据给我。请问是这样的吗?
今年6月中旬,我同同学及其协会成员一同出去郊游,我们烤肉之间,对方说酒精灯里没有酒精油了,我就将酒精油倒入了酒精碗里,但是当时的我并不知道里面的酒精还在燃烧,一阵风过来,吹向受害者,造成膝盖三度烧伤,其他地方烧伤的程度都比较轻。现在伤者已出院,除了膝盖意外,别的地方都已基本好利索了,现在对方要求我们
您好,在2011年6月30日签定了租房协议。协议租房期限自2011年7月24日起,并预付了1000元定金。我现在不想租房了,可以向甲方追回1000元吗? 注:签协议的并不是房东本人,据他说是房东的儿子,这样的协议有效吗?能否以此追回1000元? 签定合同时,甲方提供了房产证复印件及房屋所有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但是签字不是所有
您好,我是一所培训学校的行政人员,兼做财务工作。前期由于同时工作失误,导致现金被盗。由于经验不足,当时没有认真核对账目,同事离职后,发现被盗金额高于报案金额。那作为同部门的我是否应当承担责任?为了对账,不影响正常工作,我以个人名义打了欠条(未按手印),这张欠条是否会成为日后索要资金的证据。作为刚毕业
我于2009年8月18日向法院递交了案外人执行异议书,法院在同日给我出据证据收据,并于同年10月23日听证,在听证中我当众[包括对方]读了执行异议书,可对方在2010年9月28日向法院提出撒销权诉讼,对方说他应该在10月23日听证后才知道我提出案外人执行异议,起算时间应从10月23日起算,我则认为从法院收到我的案外人执行异议书之日起
我们是一所私立学校,6月底我校一名老师辞职,我们与她签订的合同是到今年7月份为止,我们是否应该付其7月份的工资?(我校暑假期间在职教师不工作也有基本工资,7月份为暑假)
我父亲在外地打工(老板承诺包吃住。但未提供饮用水,一直喝自来水),干了一个月后父亲突发胃穿孔在当地治疗,医药费7500由老板垫付,病好后老板要求把医药费偿还,父亲不同意父亲认为得病是因为老板未提供安全的饮食所引起拒换医药费,老板因此压住父亲3000元工资并起诉父亲要求偿还医疗费,请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