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是否应该算知道或应该知道

是否应该算知道或应该知道 我于2009年8月18日向法院递交了案外人执行异议书,法院在同日给我出据证据收据,并于同年10月23日听证,在听证中我当众[包括对方]读了执行异议书,可对方在2010年9月28日向法院提出撒销权诉讼,对方说他应该在10月23日听证后才知道我提出案外人执行异议,起算时间应从10月23日起算,我则认为从法院收到我的案外人执行异议书之日起算,并且我在10月23日的听证也已告知对方我提出案外人执行异议的时间是8月18日,对方就应该知道我提出案外人执行异议的时间是8月18日而不应该是10月23日听证后才知道,请问,起算时间是8月18日还是10月23日?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求法的人(北京-海淀区)
提问时间:2011-07-24 09:01
已有8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