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是在2010年11月14日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我购买的是12层的住宅,该合同上规定公共维修基金安总房款的2%收取,今年2011年交付使用,我问开发商他们说房产局说要按每平米80元的标准收取,这样我计算一下就我个人就多交1600多元,请问这是不是开发商违反合同规定,我可以拒绝缴纳吗?我该如何以何种理由对付开发商呢?
我通过中介买了套房子,但是中介把房屋公共维修基金发票和地下室收据弄丢了。现在卖房没有公共维修基金发票要全额征收个税和营业税。这个能跟中介索赔吗?
您好,法律专家;房屋维修基金和契税上调部分应该我承担吗?我在2009年签订合同购买了一套房屋,2010年拿到了钥匙入住了,2009年签合同的时候按照房地产公司的要求交纳了房屋维修基金和契税(当时政府规定的比例),因手续不全但房产证一直没有办理下来,今年5月份说具备办理的条件了,但现在房屋维修基金和契税政府早2011年
您好,我2009年跟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里面是有开发商代缴契税和维修基金,开发商收取契税后才给交房,两年后办理产权。虽然购买人签了合同,开发商能提供税务机关提供给他们的委托书吗,如果开发商提供不了,购买人是否可以等到办理产权证的时候(两年后)在缴纳契税
我所住小区2001年建成,小部分业主交纳了公共设施维修基金,而大部分业主未交。现顶楼房盖(公摊)要重做防水,这笔钱从那来?是顶楼住户自己拿,还是整个单元集体出?
我所住小区2001年建成,小部分业主交纳了公共设施维修基金,而大部分业主未交。现顶楼房盖(公摊)要重做防水,这笔钱从那来?是顶楼住户自己拿,还是整个单元集体出?
你好! 麻烦了,我在二手房买卖中,与旧业主产生了纠纷。在办理完所有房产手续后,我在收楼时,办理物业方面过程中,物业公司开具的清单上面,房屋维修基金有欠费1420元。在建设银行进行补交时,因旧业主没有建设银行卡,与我口头协商让我先支付,然后把钱给我。等我支付后不久,他从朋友哪里了解到房屋维修基金是用来以后
在今年1月1日国家颁布了维修基金的新管理办法,但是我现在正要购买的房产商说,他们是去年12月份签的建房合同,所以维修基金还是要按以前的计算方法,请问这是合法的吗?具体的维修基金实施时间应该是依据什么呢?
为什么房开商要代收房屋维修基金,而房开商称:我们在代收、到时房管所会给发票的、如果不交就拿不到防产证。 但为什么没有协议或维修内容之类的凭据、请问这问题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