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在一家咖啡厅上班。但是又一天老板就提出关门,叫我们第二天不用来上班了,没有提前通知我们。我在那里上了18个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店里的营业执照也去注销了的。我们有证明我们确实在那里上班和谁是那里的老板。我们现在和老板打官司胜率大吗?能赔偿我们多少?
店的经营状况不好,几个月都在亏本。但是老板还有其他生意,他的财政状况不会出现危机。
我是广东中山市人在一家外资货运代理上班。2008年3月至2009年4月以劳工身份在澳门的总公司上班,2009年4月至今开始调回中山的分公司上班。工作其间澳门与中山市的公司合同都和中山的劳务公司签署。现公司在12月31号关闭。告之只会赔偿在中山公作的这段时间的工资。请问这样合法吗?不是应该按总合同时间来赔偿吗?
由于公司对我进行了三个月的国外培训,和我们签订了五年不辞职的合同,但中途由于生病住院,公司要求赔偿,合理吗
我2010年4月份在一家广告公司上班,之前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直到2010年8月才签订合同,签订之后公司一直未购买任何保险,2011年1月24日公司突然将我开除,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我应该得到经济赔偿吗?如果有的话,有哪些赔偿呢?
我在公司工作一年半,公司说要和我解除劳动合同,我想问我最终能得到几个月工资的补偿。我们公司的工资结构为40%基本工资,40%效益工资和20%的补助,公司是否应该按总收入的工资给补偿,公司人事文件规定旷工一天的给予扣除全部的效益工资并扣除当天日基本工资的150%,请问这样的规定是否合法?
我在一公司做了快一年了,现在公司由于经营不善需要缩小面积重新装修开业,但由于面积小,公司不需要这么多人,所以公司要解雇我,合同期当时是签的2年,也就是到2012-4-9止。请问公司应该怎么赔偿?还有公司也没有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
我于2010年2月到一家酒店上班,其间给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但是一年的劳动合同到期了以后 (也就是今年2011年2月)就没有续签了,直到2011年7月。5月份的时候有个朋友来看我,当时 我在上班的,为了请朋友吃饭就给经理请假,当时经理没准假,结果就脱岗2小时请朋友吃饭了 ,后来被罚款300元并警告如有再犯将予以辞退,但
您好,我的情况如下: 10年7月入职某公司,与另外一家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了三年的劳动合同,属于派遣员工,11年7月初公司领导口头告知我,认为我不适合这个工作,让我在月底自动辞职,但是7月我签了一些客户,这个提成领导口头答应我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在离职后给我,也可以让公司签字盖章保证提成会给我。 我的问题是:
您好,我的情况如下:10年7月入职某公司,与另外一家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了三年的劳动合同,属于派遣员工,11年7月初公司领导口头告知我,认为我不适合这个工作,让我在月底自动辞职,但是7月我签了一些客户,这个提成领导口头答应我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在离职后给我,也可以让公司签字盖章保证提成会给我。我的问题是:1.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