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请一搬运工搬货物(自称61岁,后就医时称68岁)摔了,当时可能问题不大,未提出就医,第二天主动要求来做事,但做事后感觉难受,于是就诊检查,查出诊断为“第8、9肋骨皮质中断”,不需住院,经治疗痊愈,为其支付了诊疗费用。后来也就没请他做事了。他也没提出要求赔偿费用之类的。但3个多月之后,突然找来要求赔偿支付3个月工资(误工费),并在3个多月之后让医生开具了一张休息2个月的证明。注:未与搬运工签订劳动合同,未办理工伤保险之类的。 请问:我需要赔偿吗?如要,赔偿多少是合理的?医生可以在3个多月后(而不是当时)开具需要休息的证明吗?如果对方提出不合理的要求,该如何走法律程序?谢谢您的回答!
我的兄弟在汶川县水磨镇政府工作,今年5月17日在开会回政府办公室拿所需要的资料时,发生车祸,现在确定为工伤亡。请问:1.死亡安葬费按什么标准怎么计算;2.抚恤金按什么标准怎么计算;3.一次性工伤亡补助金按什么标准怎么计算。
我父亲在郑州工地上做事把腿摔断了,在此工地上共干了一天半并且未签劳动合同,后我父亲回到家中看病前期共手术费加医药费共10000元左右但工地负责人只勉强拿了5000元现在再看病拿药工地负责人一直找借口不肯拿钱。后续手术费用更无着落。请问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要不要跟他打官司?如果打官司胜算有多大?急盼回复!谢
工作导致工伤,鉴定为二级工伤,二级护理,如果一次性赔偿大概能赔偿多少钱,包括工伤赔偿及护理赔偿! 性别为女,66年出生!麻烦给一个大概的数字!一个区间。受伤地点在萧山,她的工资1800一个月!
6月20日,在公司办公楼的开水间接了一桶开水,提上楼梯时不小心滑倒,左手被开水烫伤,从手掌至胳膊大约三分之一面积被烫伤,并起了大小不等的水泡,第二天被烫处还一直红肿,这应该算是二度烫伤吧?我自己去药店买了阿莫西林吃了,还买了外用应急软膏涂抹烫处,目前还没去医院治疗。公司给我办理的有社保和医疗保险,现在
我是十堰的我有一个亲戚在厂里上班,做冲压工,结果发生工伤,导致整个右手掌被压断,工厂说赔20W。我想问问怎么算合理,是不是应该找相关部门?
你好,我在东莞因工作导致右手十指骨折,指动脉断裂,还做了骨折后用钢针固定手术,而且社保局已认定为工伤,医生建议修养需一个月,请问有哪些补偿?该如何补偿?赔偿的标准是多少?是要到劳动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吗,要做伤残鉴定是去医院吗?请有关专家给予解答,谢谢!
你好!我父亲在给私人老板做事的时候,发生事故导致其生活完全无法自理!乡下的雇佣关系是雇主有事要你做的时候打电话给你。也就是不定时的!也就是只有口头上的,这样的情况下,在做事的时候受伤算工伤吗?如果要雇主赔偿是否可以?如果要做工伤鉴定,又没有具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这样该怎么办? 我父亲
表弟是室内装修工人,一个月前在工地做工时不慎脚筋被机器所伤,住院半月之久,包工头付了住院费用。可是出院后,医生叮嘱两月不能下地,半年不能工作,这误工费,营养费他却拒绝垫付。理由是表弟受伤跟自己操作机器有关,自己不小心造成,也得付一定的责任。请问,这要求合理吗?是否有法律依据让我们继续讨回我们因此所受
个体户,请一搬运工搬货物(自称61岁,后就医时称68岁)摔了,当时可能问题不大,未提出就医,第二天主动要求来做事,但做事后感觉难受,于是就诊检查,查出诊断为“第8、9肋骨皮质中断”,不需住院,经治疗痊愈,为其支付了诊疗费用。后来也就没请他做事了。他也没提出要求赔偿费用之类的。但3个多月之后,突然找来要求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