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工伤赔偿

关于工伤赔偿的问题

关于工伤赔偿的问题 个体户,请一搬运工搬货物(自称61岁,后就医时称68岁)摔了,当时可能问题不大,未提出就医,第二天主动要求来做事,但做事后感觉难受,于是就诊检查,查出诊断为“第8、9肋骨皮质中断”,不需住院,经治疗痊愈,为其支付了诊疗费用。后来也就没请他做事了。他也没提出要求赔偿费用之类的。但3个多月之后,突然找来要求赔偿支付3个月工资(误工费),并在3个多月之后让医生开具了一张休息2个月的证明。注:未与搬运工签订劳动合同,未办理工伤保险之类的。
   请问:我需要赔偿吗?如要,赔偿多少是合理的?医生可以在3个多月后(而不是当时)开具需要休息的证明吗?如果对方提出不合理的要求,该如何走法律程序?谢谢您的回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upite……(江西-南昌市)
提问时间:2011-07-21 20:31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