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你好,我于去年就进入一家单位上班,但是直到现在单位都没有和我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是在当时我进入单位2个月之后,单位和我签了一份“培训协议”,大意是讲我是他们单位培训的学员。当时不懂法,就和他们签了。但现在我知道他们这么久不和我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于是我申请了劳动仲裁,要求他们赔偿。但是单位这时拿出那份“培训协议”,说我是他们的培训对象,这一年来我做的事都是培训内容(但是有一点,协议上没有写明培训内容),而非劳动关系。向他们这种,该签劳动合同不签劳动合同,却签“培训协议”,这种行为合法吗?这份不是建立在劳动合同基础上的“培训协议”有法律效义吗?我现在要怎么做才能证明我这一年来是在“劳动”而不是“培训”呢?
没和原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新单位签订培训协议这个协议有效么?
没和原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新单位签订培训协议,并有违约金和服务到合同期满的字样,但当时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这个协议有效么?
我与公司签订了一份培训协议,但没有签劳动合同,培训协议中规定:乙方参加培训学院的培训。通过结业考试合格后,必须为甲方服务两年,服务期限为甲方开业后满两年,乙方的劳动合同到期而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未满时,该申请人需续签劳动合同 。乙方服务期未满,提出离开甲方单位,乙方应按照人民币3000元每年(250每月)
我于2009年12月15日在一家公司上班, 先签了劳动协议,说去某地培训,培训费为5000元,一共5个人一起去的, 然后又签了劳动合同,合同上约定试用期为三个月,比我晚来几天的XX工资却比我高出400多元,做的是同样的工作。 从第四个月起,公司每个月少发我400多元,现在已经2010年7月26日,每个月领到工资后,我都找了上级
劳动合同签订后,又附加了一个培训协议,有违约金,想咨询一下大家
7月15日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公司工作,因为在试用期内,想辞职。 但是,在签订劳动合同后,公司又签订了个“师徒培训协议”。 协议内容如下 天津------公司 应届毕业生培训协议书 甲方:天津。。。 乙方:。。。。 为了帮助公司新入职的应届毕业生在最短的时间内熟悉本公司的生产作业流程及工作环境,同时知
我于2010年4月来单位 当时签完合同说好给3500元工资 但一个月后又让从新前一份协议 工资改为1500底薪 +提成 到现在我以工作四个月 劳动合同没有给我 单位员工都没有 工作8个月的同事也没有 我现在如果去劳动仲裁告单位 单位会给我怎么样的赔偿 ?
跟公司签了合同和培训协议,还没期满但是想离职。公司不给开离职证明,说要培训费,但是公司没有给我们进行过正规的培训,只是偶尔有公司内部的培训,并且要求我们签了单子(不是正规的培训票据)。这样的培训协议生效么? 还有个疑问是,如果公司不给开离职证明,就不能转档案,那如果等到合同到期之后,可以自己去人事局转
与公司签订了培训协议。 协议到国外培训两年。 培训结束后要在公司服务3年。 违约培训12万 按照培训结束后为公司服务的年限违约金递减。 但是因为公司业务需要,不到一年就让我回国工作了。 并且在国外期间也是工作,并不全是培训。 想要咨询: 1,培训协议是否继续有效。 2,如果有效,2年的培训费是12万的话
你好,公司安排我去外地培训,培训之前并未说明要签培训协议,培训回来后几天让我签个协议,当时签时正在接电话,本想看下内容,公司说都要签的,就签了,后知道这个培训花了五千元(包括住宿来去车费,飞机票,但培训课只花了两千,公司协议上写花了培训费用五千),不知道对培训费用这快要不要包括住宿和车费?还有一个就
公司7月与我签的劳动合同,但是没签培训协议,我当时问,人事部回答,我不需要陪,送我们去外面培训,取证的,又送我们去另一个厂实习,但都在试用期内,也没签培训协议,口头约定也没,我现在辞职,要我赔付培训费,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