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在婚约期间支付的首期的一部分,女方自己以自己的名义签的购房合同,而且男方知道这件事情,过了九个月之后双方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当时考虑二个人没有什么财产问题需要分割的,所以才在离婚协议写的无共同财产和共同房产,离婚后也是由女方支付了剩余的首期并支付了其他的相关费用后才办的房产证,都离婚超过一年半了,男方居然反悔去法院提出诉讼的,请问女方该怎么才能打赢这个案子?
我和我丈夫婚后购置了一处房产当时花费是80万,他妈有给予20万,银行贷款还有10万没有还清,现在房子升值到了170万,他说他要房子。另外还有我们的家具、存款、车子等,我想请问一下根据混依法我能拿到多少份额??谢谢!!另外,我们现在还没有离婚它却不让我和我闺女住了把我闺女打的浑身是伤,让我们滚。我们现在在外面
希望高律师能尽快回复我的问提,因为我是一个人在渭南面对这事,他是一家人在想办法,张涛说了,他不会把孩子给我,也不会让我拿到一分钱,他也不管现在的生活,他说他也很不再愿意跟我过,他也不会先提出离婚,就是要把我就这样耗着,我真的快嘣溃了,在这真的很希望高律师能帮助我。希望高律师能尽快回复我,谢谢!
男女双方已协议离婚,协议书上,把房子和财物都归女方和孩子,还有一个超市,没有产权证,两人协议给孩子,没有公证,现在男方反悔,想分割所有财产,请问可以吗?问题补充: 超市在民政局没有分割,是两人同意自己写的协议书,把超市给孩子,有签名,按手印。现在孩子要想把超市卖了,可以吗?谢谢!
本人于2011年三月结婚,未育子。 2011年4月得知老公在香港有一周二的男孩。男孩子母亲于2009年同(其丈夫-福州人,已经拿到香港身份证)香港人结婚,2009年6月回国在隐瞒已婚事实,老公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孩子母亲在一起。2010年4月孩子出生了。据了解孩子在一岁以内,父母未能办理离婚手续。一年后,于2011年4月孩子同
原妻04年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法院判处离婚并分割财产房屋2间,无其他财产分割要求。但并未执行,房屋本人一直居住至今,期间进行装修。11年原妻再次上诉,要求执行当初判处的房屋归其所有,其他财产无分割要求,主要是指宅基地。法院方面说法是,宅基地及土地的分割事项在村委会和镇政府处解决。因本人宅基地与相邻地块存
两人均属再婚,各带一子,男方发现女方有给其他男士有电话联系后,两人签订协议(大概内容):以后不再给任何男性有来往,若两人任何时间离婚,女方净身出门,而且女方女儿归男方抚养,请问,签订的协议是否有效?
您好,我是一位70岁的老年人,丈夫去世后,我与一张姓男子结婚到现在20余年,其中离过一次婚一年后又复婚。今年男方因其子女干涉,而又提出离婚。房产为二十年前男方所有,双方均有退休保障资金,而男方工资一直为自行使用,存款全部给予其儿子。每日的生活费双方均摊。先如果离婚我能得到经济补偿吗?第一次离婚到现在有十
结婚4年,有一对儿女,住的是公公给的房子,房产户名是公公的,我和老公开了店,现在老公把店里的一切都给了公公,把房子卖了,现在我是一无所有,也没有离婚,住的地方也没有,无家可归,我该怎么办?
动手打人的是男方 没有对胎儿造成影响,女方擅自打胎。男方很痛苦,很想要这个孩子。对打人事件已经道歉。女方寸步不让要求男方所有财产。男方不希望在动手解决这件事情,想通过正当的,合法的途径解决。也希望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求问:法律申请的程序?以及能够得到的财产,法律将给予什么的判决?非常感谢!!!!
我和他是于今年正月初九结婚,在当地办过婚姻典礼,但是没有领结婚证,结婚时买了一些首饰,加买衣服的费用总计三万多元,但过了大概一个月左右(正月十九离开家里,男方无故提出要求解除婚姻关系,我想咨询一下,作为女方该如何通过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