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出去的门面还没有到期就有乙来租我的门面,要2011看6月2日才到期,我和乙签了合同,合同的签定日期是2011年6月2日,现在时间还没到,我想违约,我是否有违约的责任。
本人与一手房东签订合同是从2009年5月31日至2010年8月31日,而后我自己把房子的一半组出去了,合同日期是2009年10月31日至2010年10月31日,但现在和一手房东签约的商铺所有人以一手房东违反不得转租条约而要收回房子,而且当时他们的合同租赁期是2009年7月31号至2010年7月31号 现在的情况是所有人要收回房子,3手房东
律师您好,我买的房合同上写的是2010年8月30日交房,交付条件是“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下面又说“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30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非甲方所能控制因素(请问这指的是什么情况)。 3、施工中遇到异常困
请问:订货合同,甲、乙签订购松籽,总价款90万,签订日交付了80万,二个月后,松籽价上涨每斤4元,乙方在届满前5天将已收货款80万退回,(是不买还是不卖说不清了)甲方出具收条,届满前2天提起诉。有甲的司机证实双方争吵乙说不卖了,请问1、出具的收条能否认定是同意解除合同?2、未有解除协议,违约金约定40%,请问现有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即生效,甲乙双方不得反悔,若甲方终止协议,甲方除将名额转让费人民币70000元整退还乙方外,需另外赔偿乙方人民币70000元;若乙方反悔终止协议,则已交给甲方的70000元报酬费则无偿归甲方所有。 2、房屋建成后,甲方(包括甲方的家庭成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回房屋及房产证,如甲方要回
应中介以“为买房人提供房屋出售证明而签定了一份简易的买卖合同,合同上只有交易金额而没其他相互约定,现买方购房贷款应银行问题办不下来,做为卖方本人也没收到买方的预付款,卖房是否可以终止此份合同继续找下一个买家签定买卖合同?如果跟下一买方再次签定合同是否会被视为一房两卖而承担赔偿责任?” 特急~~谢谢~~~
甲方从A处买出尚未办土地使用证,准建证、城规许可证等的土地,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现转让给乙方并把买地发票上交A处由A处出具名为乙方的买地票据,并在原发票上注明已转到乙方名下的字样,在新发票上注明由甲方转来,请问在这种情况下的合约是否有效?
我在2006年买了一套二手房当事业主的土地证没有办下来到2007年他的土地证办下来后一直不和我去办理过户手续我在2009年把此房又卖给了下一家当时我也告诉了此情况我说会积极配合并联系原业主办理土地证过户手续可直到现在原业主也没和我们去办理现在买主已经起诉我赔偿违约金50500元是按当时合同的百分之十我是否应该赔偿他
我是买房方,与卖方跟中介签订了三方购房居间合同,现在卖方表态不卖了,是否构成违约,责任如何确定?
本人在天津,10年11月20日签订的三方居间合同,明确了打协议跟办贷款的时间,并交付了1万元定金(定金在过户时缴纳购置税时已返还给我)。前面一切顺利,后来进行到过户时才发现卖房房本存在问题,房本上写是503-504,房管局认定为503,由于之前签的所有协议包括居间合同以及贷款手续时写的都是503-504,出现这种情况后,银
我日前日出售房屋,合同中写明,在将房产他证提交给贷款银行5个工作日内,下家将贷款的钱给到我,该笔款项由银行代为支付。 现在他证已经交给银行超过10 个工作日了,我是否可以追求下家的违约责任?
合作经营合同书 甲方: 乙方: 为扩大购销网络,落实“三个维护”,增加企业经济效益,经协商,就甲乙双方合作经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为乙方提供2000万元资金,用于购销经营。乙方向甲方指定的银行支付贷款总额10%的保证金,贷款利息油乙方承担。 二, 粮食购销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三, 收购数量8000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