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9年3月中旬进一事业单位上班(临时工),没签合同。从六月份至今这几个月工资都没发,9月15日单位临时让同事告知我由于单位发不下来工资我被开除了。请问下在这情况下,单位开除临时工有赔偿吗?赔偿几个月的工资?
我在事业单位做临时工已10年,目前单位只给我办了医保,但一直未办理社保,我将来养老的问题怎么办? 如果我现在辞职的话,单位能为我补交已工作10年的社保费吗?
律师您好: 我的舅妈在一所中学后勤部门工作已10余年了。是临时工,学校一直没有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也未为其购买社会保险。现在她的年纪也到了快退休的年龄了。想了解一下有没有什么办法能让她的后半生生活得到保障。我们能否要求校方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呢?急盼回复谢谢。
劳社部发(2005]36号文下发前事业单位工伤定期补偿与本人工资是否重复计发
《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6号文)第五条规定:“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参加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其工作人员在本通知下发前已发生工伤的,其原享受的工伤待遇不变。”对于2004年已发生工伤的(已经人事部门鉴定为工伤四级),按照原文件(新人福字[2
理由是事业单位(幼儿园)中的工人编制,属于自筹自支性质,工作年限已三十多年,该单位(幼儿园)在几年前已经取消;职工由区教文体局管理着档案,并每月发给300元生活费,该单位(幼儿园)名称至今还保留着。今年本人已到国家(劳动法)规定的退休年龄,区教文体局给办理了退休手续,但是不给发退休工资,原因是该单位(
本人在某国有事业单位工作5年,第一年刚进去时签过一份3个月的临时合同,后一直未签合同工作至今,工资每月1000元,与有编制正式工担当同等工作,而且单位5年一直未给我买任何保险,今年早有辞职念头,打过报告要求加工资,领导未批,现不想再做下去了,本月想辞职,请问我可得到赔偿吗?具体如何操作、步骤如何?
事业单位财务人员侵吞应发给个人的工资福利一千多元,是否违法了?定何罪?
事业单位财务人员侵吞应发给个人的工资福利一千多元,是否违法了?定何罪? 事业单位财务人员侵吞应发给个人的工资福利一千多元,是否违法了?定何罪? 侵吞应发给个人的工资福利多少元才算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