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外企工作,合同规定了试用期六个月,提前通知三个月。不到四个月的时候公司突然解聘,只同意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是否合理?我是否可以要求三个月的代通知金?
感谢几位律师的回答。我疑惑的地方是:虽然法律规定试用期期间提前三天就可以,但公司与我签订的合同上说明必须有三个月的通知期,对双方都有效,公司可以选择即时解聘,但需补偿。这种情况下,我认为只补偿一个月工资是否太少?
我的职位属于高管,工资远高于社会平均工资三倍,如果按社会平均工资三北要求补偿对我意义不大了。
另外,合同中有竞业条款限制,但公司并未给我任何竞业补偿,是否可认为竞业条款无效?
多谢
RT 我没犯错误 是公司内部问题 现在不要我了 这个岗位找实习生去做 便宜 合同签了 现在让我写辞职登记表 我说又不是我主动 人事来句 不写算被开除 试用期 解聘 公司要赔钱么 知道的 说一下哈 坐等 实习了4个月 实习期间 有交保险么
我是今年七月份毕业的,毕业后通过招聘考试得到一个县级医院的有编制的工作,工作两个月后签了一个似乎是关于缴纳社会保险的合同,并没有提到任何关于违约和违约金的事宜,除此之外未签订其他合同,现在工作快三个月了,由于自身体质状况不好,加上科室新铺了木地板所给身体带来不适,就向医院提出辞职。我的人事档案一直由
1、8月底入职; 2、9月10月完成项目,老板说做项目有提成; 3、11月26日要求我转岗或协商辞职; 这3个月都未签署试用期合同和正式合同。 我有工资卡、门禁卡等证据,以及聊天记录、盖章文档等证据。 问题如下: 我查询到未签署合同,可以要求两个月工资的补偿,请问是不是10月和11月都要补偿我?我10月工
我们公司是做房产中介的,我应聘的店是通州加州小镇店,我于11月23号办的入职手续,公司合同上写工作不满十五天离职无工资,前两个月试用期如果我辞职,要补偿公司五千元的违约金。12月2号下午公司决定关闭加州店,这时也没给我们员工任何交待,就说等通知。4号下午公司让另两们同事去别的店上班,没提我的事,经询问后公司
我是今年毕业的大学生,现在已经毕业了,我是做软件开发的工作,我自已的技术水平完全能达到用人单位的水平,因为我参加过职业培训,但用人单位就以我是应届毕业的为借口说是要有三个月的实习期还要有两个月的试用期,然后鉴定一份两年的合同。但是实习期不是对于在校大学生的吗,可我已经毕业了啊,这种规定不知道是否合理
我是毕业生,和一中学签了毕业协议书,现在已经在该单位上班了。就业合同还没有签,毕业协议书上说试用期是半年,也就是说我现在正处于试用期。那么我现在可以提出辞职,并且不用赔付违约金么?学校可不可以扣押我的档案?
签了试用协议,过了试用期后没签合同,公司突然说公司资金问题,所以就不用去了。
我是今年9月1号和公司签订的试用协议,试用期三个月,满后就转正签一年的劳动合同。但是我今年12月1号试用期满后,公司一直拖着没签劳动合同,在12月25号早上突然打电话就说公司资金问题,所以长沙的公司并到北京去了,我们工资就结算到24号。现在针对这个情况我该怎么和公司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我这两天看<<劳动合同
2011月4月12日新招聘普工1名,口头告知试用期为1-3个月,公司规定社保是在满试用期后才买的;在工作一个月后公司看他在质检、品管方面比较有经验,就破格提拔他为生产部品管员一职,试用期从刚进公司之日算起;干品管工作近一个月左右其在产品质量上面发生很大问题,给公司造成1万多元经济损失;公司认为愿意给他改正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