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为交通事故赔偿案件。 原告:李雷,李小雷(未成年人)被告:1、刘明,货车司机,交通事故当事人。2、京伟货运公司,刘明所在的货运公司。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货车所在的保险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4、中国太平洋保险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李雷车辆保险所在的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 2014年12月7日22:50分左右,李雷驾车在津岐公里某路段向左变道时刘明驾车从后方驶来,导致两车相撞。坐在副驾驶座位上的韩梅梅(为李雷妻子)被甩出车外,坐在车辆后排的李小雷受伤,双方车辆均有损毁。刘明肇事逃逸。韩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李小雷受伤经伤残鉴定为8级伤残。经公安交警部门案件责任鉴定,李、刘负同等责任。 李雷在B保险公司投保了车辆交强险,京伟货运公司在A公司投保了车辆的交强险,商业险。交通事故发生时,双方均在保险期内。李雷向刘、货运公司、A、B保险公司索赔(对韩某的死亡,李小雷的伤残,车辆的损失等)提请的诉讼。 李雷要求A和B公司赔偿相关费用,医疗费,护理费,丧葬费,伙食费,误工费被抚养人抚养费,李小雷残疾器械费,等等;A公司以交通肇事为由不予赔偿,刘明辩称这是职务行为,不负责任,京伟货运公司以韩梅梅未系安全带为由,不负该部分责任
一二审后高院发回再审的案件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吗?原告中除离庭应该按撤诉处理吗?
2008年4月16日开庭审理时原告当庭变更诉讼请求,被告胜诉,2008年原告上诉二审直接改判被告败诉,被告向河北省高院申诉,高院审理后2009年发回一审法院再审,一审法院开庭后发现原告原诉求不成立,于2011年11又让原告变更诉讼请求,被告不同意变更,但法官坚持要变更,审理时原告拍桌子摔板凳威胁被告律师后离庭20多分钟,
原告原来起诉13项工程,请求金额600万,后 原告调整起诉请求,起诉27项工程,请求金额500万,此调整行为合法吗,调整后的起诉状是否应该给被告1份。
比方说法院不支持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利息1万元的诉讼请求,判决书中可以只写对原告的****主张不予支持,不写具体的金额1万元可以吗? 还有最后的“判决如下”部分可以不写“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利息1万元不予支持“吗?
被告用假冒产品谎称是正品卖给原告,原告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原告没有要求罚没假冒产品,法院判决超出原告诉讼请求要罚没假冒产品是否合理?
诉讼请求这样写可以吗?法院会理吗? 一、判令准许原告与被告离
诉讼请求这样写可以吗?法院会理吗? 一、判令准许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判令原告与被告的婚生女刘曼玉由被告携带抚养,原告每月支付女儿生活费300元给被告,至女儿年满18周岁,女儿所实际需要医疗费、教育费全部由被告承担; 三、判令被告伪造债务按揭南宁市银海大道金象三区启美尊府2403号三房两厅93平方米的商品房首
女方提出离婚,起诉书内容与事情严重不符,存在捏造和夸大,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作为被告的我难以接受
女方提出离婚,起诉书内容与事情严重不符,存在捏造和夸大,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作为被告的我难以接受,被告还怎么办?法院会不受理吗
我是女方,原告,起诉变更抚养权(孩子现在跟我生活),法院判决书写的是驳回诉讼请求
我是女方,原告,起诉变更抚养权(孩子现在跟我生活),法院判决书写的是驳回诉讼请求,但是法院的人跟我说是孩子还小(六周岁)谁都没判给谁,之前的离婚协议书也无效了(协议书上写的是孩子归男方),到底是什么意思?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