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将房屋赠与直系亲属后,要是以后再将房屋赠与、买卖或遗嘱留给我,这样会有哪些限制,所产生的费用和一般的房屋交易有什么不同
两套住房的房产证上均有我、妈妈、外婆、舅舅共4个人的名字。这两套住房合在一起的总价值在160万左右。目前我想以赠与的方式把我的份额转给我爸爸,请问赠与双方(我和我爸爸)在这一整套流程中共需要支付多少费用
我和老公离婚了,原协议是他分五年付我钱房屋归他,现在第三者要找他。他想把房屋给孩子,我也同意不要钱房屋给孩子,但我怕用赠与的方式以后会有麻烦,我该怎么做以后才没的纠纷,
本人与老公结婚时老公的叔叔以赠与的形式把房给我们了并公证.我老公自小母亲改嫁没有父亲跟叔叔一起生活,叔叔现还有房居住.现在赠与我们的房子拆迁又想把房子要回去并不同意给我们过户(拒公正后到现在已经两年多了)现在把我们给告了以身体不好还有没有过户为由想把房要回去.我和老公只有这一处房子.请问他能把房子要回去吗
共有人的份额赠与他人,构成我提出分割共有房屋的“重大理由”吗
房屋与父母共有,产权在我和母亲名下,我想分割共有房屋,《物权法》第九十九条“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父母将自己的份额赠与给其它子女后属“共有的基础丧失”吗?我能以父母的份额赠与给其它子女作为“重大理由”吗?
父亲要把一房屋赠与给我,但是该房屋没土地证产权证等相关证件,那个房子我们建了20年左右了,现在虽然没住了,但房子完好。我们私下签订合同,请村长,队长做公证人。合同中有提到一点,若以后取得相关证件登记在我名下,如果是登记在父亲名下,父亲会将它过户给我。父亲把附属物(树,井...)也赠与了给我。可是那个房子
我有两个子女,目前都结婚了,给了女儿一套房子(低于市场价一半卖予),我现在住的房子产权人是我的名字,我想以后去世把房子赠与我的儿子(女儿不再享有)。可以办这样的公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