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9月10日发生交通事故 雨后路段 无监控 我母亲骑行电动自行车由西向东行驶
于9月10日发生交通事故 雨后路段 无监控 我母亲骑行电动自行车由西向东行驶,到达工作单位后观看东边车辆距离尚远,于是向北行驶。 电动车身前部越过非机动车道后(前半部车身已经处于便道)被由东向西行驶的机动车以很快的车速撞到,导致受伤致残。 机动车从非机动车道撞人后没有立即刹车,而是左打方向后停到了机动车道。 事后我母亲送往医院治疗。 第二天警察拿来张纸条上面只写了我母亲抢行,让我们签字,我们没签,提出要求复议。 警察说要一个月,我们说好。 一个月后交通事故认证书出来,司法鉴定判定我母亲负主要责任,判定我母亲的电动车为摩托车(因为脚蹬子没在车上,但额定时速,重量都在合法范围)对方的车速,撞击角度,现场还原都没有。而对方判定为正常行驶。 我们不满判定结果,现在处于上级复议阶段。 想问下律师先生,上级复议如果还是被冤的话我们还可以有别的办法吗? 可以找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对方车速和撞击位置吗? 负主要责任的话赔偿是怎样分配的? 是只限医疗费分需要划分责任吗? 在上级复议阶段我们需要自行收集哪些有利证据呢? 在此拜谢了 多谢 多谢 多谢
我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看病费用大概是1000元,我自己出的,肇事司机至今未露面,但医生说我面颊骨骨折,需要手术治疗,费用大概要8000元,但我无力承担此项费用,请问大家我该怎么办?我能要求对方先支付后需治疗费吗?
时间:2010.8.11号下午16点40分左右 地点:福州省军区往前150米左右(枇杷山附近) 经过:本人在软件园上班,下午15:30下班后骑电摩车经过枇杷山时在车道上不小心和一个骑电动自行车的老人相刮,老人其后摔倒在地,事发后送老人去医院做CT检查,医院的报告证明是颅内无损伤,轻微脑震荡,手臂有轻微擦伤,头部肿了个包,医
我母亲出交通事故了我们已起诉了跟受理我母亲案件的法官发生了点不愉快法官找各种借口推迟残鉴定摇号
我母亲出交通事故了我们已起诉了跟受理我母亲案件的法官发生了点不愉快法官找各种借口推迟,我母亲要定伤残鉴定摇号法官先是旅游后来说肇事司机联系不上一直拖着不给摇号我们也请了律师他的答复总说法官比我们还急呢这种情况我们怎么办如果法官一直拖着会有什么后果我们应该要求我们请的律师做什么
我驾驶红岩三轴翻斗车从东向西行驶,右转弯时将一辆电动自行车压在有前轮下,当时我很快想120及122报案,像我这样会受到怎么样的处罚?
今天我骑电瓶车后面带了一箱鞋,〈箱子超宽〉在非机动车道上从东向西行驶经过一位骑自行车的68岁老奶奶旁边,她为避免右边停放的汽车,(汽车是违章停在非机动车道)然后她向左边靠过来,碰到我后面的鞋箱随即摔倒。我见状立即下车将其扶起并报警,可是警察过来说我全责,随后去了医院,医生说左手臂移位需要开刀,〈医院院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母亲在10年10月27日晚7点左右在工厂下班的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身亡..本人想咨询一下在线的专家.在新交通法颁布以后.受害人可以受到什么样的合法权益保护? 在法律赔付的角度上.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的赔付比例有什么区别吗??
我属于正常行驶在人行道开电动车靠右边走(刚过红绿灯20米左右我车速并不快),他靠人行道左边步行,他突然横穿马路我刹车不及撞到了。然后他还爬起来踢了我几脚,然后坐到地上说受伤了。医院检查头,手,脚没什么伤害。医药费是我负的大半。这个事故责任如何划分?(事故是晚上19点10发生的,我车灯开了,也清了喇叭,他们
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是否有权可让交警提取当时事故发生时该路段的监控
事故时间:10月29日18点30 事故地点:丁字路口 交通信号灯:减速慢行闪烁黄灯 道路情况:双向4车道 起因我方车辆正在丁字路口直行断左转。对方车辆迎面驶来。我看到对方车辆无任何减速意图直挺挺就撞上了我车右方。事故发生后(暂不考虑被撞我车是否偏离原路径和车与路面方向夹角,也不考虑车在冲击力作用下是否北向后推
我出了交通事故,我骑摩托车带着我母亲在回家的路上直行,与一位老头骑电动三轮车带着老婆发生事故
我出了交通事故,我骑摩托车带着我母亲在回家的路上直行,与一位老头骑电动三轮车带着老婆发生事故,我从西往东行使,老头从东行使,在通过一条往南的路口时老头急转弯,我无处躲避发生了事故,,现在交警已经给出责任认定,是同等责任,但是三轮的驾驶人发生了变化,老头开车,变成了老婆开车,。现在我与我母亲都受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