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电动车与人发生的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
电动车与人发生的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 我属于正常行驶在人行道开电动车靠右边走(刚过红绿灯20米左右我车速并不快),他靠人行道左边步行,他突然横穿马路我刹车不及撞到了。然后他还爬起来踢了我几脚,然后坐到地上说受伤了。医院检查头,手,脚没什么伤害。医药费是我负的大半。这个事故责任如何划分?(事故是晚上19点10发生的,我车灯开了,也清了喇叭,他们3个小伙子在戏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Ujt7193(上海)
提问时间:2010-11-23 0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