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跟我签订的劳动合同与员工合同补充协议内容不一致,引起了纠纷,现在公司让我立刻离职,我应该如何主张我的权利? 具体情况是: 1 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上面写明我的试用期是1个月,目前已经转正。 2 补充协议上写试用期为3个月,这对一年的劳动合同来讲是否合法?我的试用期到底应该怎么算? 3 补充协议只有一份原件,保存在公司那里。并且公司只要求所有员工统一在封面上签字,公司没有盖章,这是否合法?有效吗? 遇到劳动纠纷真是着急,请专家们帮我解答,谢谢了!
我自2008年01月02日进入在厦门泰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从事司机岗位,在2008年10月份引起劳动纠纷,原因是:公司没有以我签订劳动合同,星期六,星期天加班不给加班费,没有缴纳社会保险:像厦门思明区劳动监察进行投诉,结果公司以工资不是他们发放和失业保险,养老保险为由,推诿我到福州公司所在劳动局投诉,跟厦门这家公司
本人是某某酒店的一名酒水员,未签定劳动合同,并与实习生的生份在酒店工作,于08年10月23日递了辞职报告,写明11初要离职.11月1日酒店招来新的酒水员,与我一起工作了3天,11月4日 因有急事本人未说明就离开了酒店,并有半月时间未与酒店联系(本人去了外地).半月后,我去酒店想结清工资,但领导却说我没交接让我把交接
劳动法规定 离职要提前30天提出 我们厂有个员工 因为当天提出要离职 并且索要工资 厂里不答应 她就跑到生产车间 喝下一瓶化学药水(具体是什么不清楚) 后来厂里及时把她送到医院抢救 并垫付医药费 第二天 她老公来厂里和领导协商 却提出索赔10W元RMB 请问,这样合理么,厂里的做法是否错误,如果是 赔偿多少比较合理
劳动纠纷--公司恶意理由变相裁员,做为员工我该怎么自我保护?
律师您好,再次向请教几个有关劳动纠纷的问题。 1.我是08年9月到的现在的公司就职上海,11月调到北京工作,至今没有上任何保险,入职当天资料全部缴清,到北京的三个月后北京公司跟我要资料说要上保险,公司说上海的保险需本人在上海当地才有效,本人不在上海立即失效。为此我一直都没有上交照片,因此公司一直拖办保险,
您好! 我们医院于2007年4月与一员工签订了三年期的劳动合同,2009年4月到期。合同规定:若受聘者中途提出解除合同,须交纳在院期间培训及因离去造成无人上班而引起的损失,违约金为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与绩效工资,工作每满1年支付2个月平均工资与绩效工资,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最多不超过24个月。 2008
我之前在这里发过劳动纠纷的情况,现在去公司谈,公司竟然撤出劳动法第39条,说我们失职,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辞退我们。据我所知,如果真存在这样的问题,是不是应该先下一个处罚的决定,我们要认同,以后才可以辞退,而且必须有书面的东西。现在什么都没有,公司说一分钱都不赔。如何抗击公司提出的劳动法第39条啊?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公司不给员工试用期工资该怎么处理啊?跟公司签订了入职申请的,而且有工作牌,做到半个多月我觉得该公司的一些规章制度都不合理想辞职,也写了离职报告也审批了,但是公司说没做满一个月就领不到工资,请问一下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啊? 我是自动离职的,不是公司辞退。但是经理签字写的是试
我想咨询 1.本人承租仓库的承租人,里面有货物有2台电脑对单,在里面是没有生产,只有对单和存放货品.自从5月开始就有事情离开,就交给海外的男朋友打理. 现在合同期还有1个月到期了.本人和男朋友决定把货物卖掉退租.但里面有请一个员工跟单,9.30号辞退此员工,我男朋友请她进来时说好是做2个月的,现在她去劳动局告我承租人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