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宝一岁半,在饭店吃饭时,离开桌子到前台出被开水烫伤,(水瓶就放在地上)具体过程因没有亲眼看见(大厅和前台有五六米远,中间有屏风隔着),只听到水瓶爆的声音和随后小孩的哭声,到现场时宝宝手脚撑地,背上和脖子处被水烫伤,脚边有一排开水瓶五个,从宝宝身边第一个算起第四个爆开。当时没有报警,也没有保留现场。这个中情况饭店有多大责任。
11月12日在学校食堂吃饭,刚坐下椅子便向后倒塌,我也随椅子向后跌倒,连着桌子一起倒向我,因而被面汤烫伤,三度烫伤植皮,住院50天,在家卧床休养一个月,如今疤痕还是比较深的,用了抗疤痕的药得到一点改善,但是对于我们女孩子来说,疤痕是很难接受的,尤其还是大面积的,烫伤部位又是女性下身私密部位,这对于一个21岁
在饭店吃饭,被店里的服务员不小心把滚烫的汤倒在脚上,我该如何追究她无意烫伤我的责任。
是这样的,我去一家饭店吃快餐,由于店员的无意,把手上刚从锅里打的滚烫的汤倒在我身上,事后只是对我说了声不好意思,我想问一下,我该如何处理那样无意的事情。
今天我们在酒楼的贵宾房吃饭,一服务员上菜的时候把那菜汁从我BB的头淋了下来,后来你带我们去医院检查,那医生说我宝宝因为是烫了头,而且现在不红了,应该无没什么事,然后那酒楼就当什么事都无发生过,请问我可以叫酒楼赔偿吗?我应该从哪方面叫酒楼赔偿?
请问一下,我昨天去吃牛排,店员不知道把油还是什么东西掉在我大腿上,起了个大炮(比一节手指面积还要大),今天去看医生,他说肯定会留疤。我等下要去索赔,不知道要要求对方赔多少?
我的孩子在上幼儿园,小班,前一段时间,园里吃饭的时候,将孩子大腿烫伤 现在留下疤痕,当时简单的只是说给免两个月的园费。现在又没免,我想起诉,该怎么办呢? 孩子现在腿的的疤很明显
我和老公带9个月的女儿去一家面馆吃面。服务生端水上来的时候没有躲着女儿。女儿坐在推车里面。服务生往桌子上放水的时候由于是用的托盘,端的倾斜了 水杯滑落 正好浇在女儿的眼睛 脸上 和 身上 幸好现在脸和眼睛没有问题 女儿身上被烫坏了 ,医生诊断为二度烫伤, 后来每天去医院换药 一个礼拜 孩子的伤口好了 现在留下了3
5月12日的时候,我带着饭盒去某餐馆要求打包馄饨,老板煮好后正准备给我时,饭盒就打翻到我的身上,导致我的手被烫伤,当时去了一家小医院,医生说只是一度烫伤说第二天就会好,可是过了几天,手上突然起了很多水泡,再去大医院看,应该是二度烫伤了,到现在我的手还没好,且水泡也没消掉。当时餐馆老板只是跟随我去了医院
在一个小茶坊,刚自己倒了茶,把温水瓶放地上,地面不是很平整,放下3秒,温水瓶自己倒了,倒在受害人脚上。 责任是否全在我,目前已经给伤者初步治疗。 根据医院了解,大概3次治疗就可以了。具观察伤者脚裸有手掌大小的一块皮烫脱落。 伤者提出误工费,这个是否予以承担,如果承担需要怎样赔偿,有最高上限金额吗。在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