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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无意烫伤

无意烫伤 在一个小茶坊,刚自己倒了茶,把温水瓶放地上,地面不是很平整,放下3秒,温水瓶自己倒了,倒在受害人脚上。
责任是否全在我,目前已经给伤者初步治疗。
根据医院了解,大概3次治疗就可以了。具观察伤者脚裸有手掌大小的一块皮烫脱落。
伤者提出误工费,这个是否予以承担,如果承担需要怎样赔偿,有最高上限金额吗。在哪些方面是无需承担的。
站在法律角度,应该旅行哪些义务。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a35900……(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1-07-09 00:42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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