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去餐馆吃饭被老板烫伤
去餐馆吃饭被老板烫伤 5月12日的时候,我带着饭盒去某餐馆要求打包馄饨,老板煮好后正准备给我时,饭盒就打翻到我的身上,导致我的手被烫伤,当时去了一家小医院,医生说只是一度烫伤说第二天就会好,可是过了几天,手上突然起了很多水泡,再去大医院看,应该是二度烫伤了,到现在我的手还没好,且水泡也没消掉。当时餐馆老板只是跟随我去了医院,医生随便看了一下只是说轻度的,然后就给敷了些碘酒。后来觉得第二天会好也没什么大问题,就没在追究餐馆老板的责任。可是由于手被烫伤好几天都没好,严重影响到了我的工作和生活,我应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连七八糟(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1-05-21 0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