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沈阳人,06年大学本科直接签约深圳某公司(档案由公司统一存放在深圳龙岗人才中心),09年7月回到沈阳(档案转到沈阳铁西区人才中心)。 2011年4月与沈阳自动化所签订代理合同,将档案调入单位,统一放在沈阳市人才中心托管。但沈阳市人才中心发现档案中缺少《转正定级表》《干部行政介绍信》《工资证明信》需要深圳市龙岗人才中心补全,否则无法转正,单位无法交纳保险。(档案返还至我手中)。 目前已委托前同事补办了《转正定级表》《取消工资证明信》。龙岗人才中心称,需要我档案所在的部门开份“调令”才给我办理《干部行政介绍信》,目前档案在我手中,沈阳市人才中心和铁西区人才中心都不给开“调令”,单位说无法开“调令”。请问现在的情况我该怎么处理,现在这种情况谁该负主要责任(有没有什么法律法规做依据)?
我08年本科毕业在北京工作,落了集体户口。现在合同期未满辞职了,想把档案转到集体户口所在在的人才中心,可是要原单位出具行政工资介绍信才可以,可单位不给开,只是让自己把档案拿走,怎么办? 另外我找了新工作,新单位说不需要开什么介绍信,我能自己拿着档案到新单位吗?请问会给以后会有什么麻烦吗 急,在线等,谢
您好!我想要咨询一下,我现在调干入深户,调令已经下来了且交到老家的原档案保管地(人才市场)换取干部行政介绍信,但是人才市场的人称不能开,因为我不是在编干部,老家人才为我做的转正定级,请问有没有哪方面的条例可以起诉老家的人才市场? 国家不是规定大学本科毕业一年,做了转正定级就具备了干部身份,为什么就
大家好!我是在读研究生,所以户口是集体户口,而我老婆的是农村家庭户口,所以我儿子的户口也就只能落到老婆的身上,但是他们村长不给开介绍信,所以一直落不下,我想问他这种做法合法吗?可以通过什么途径解决我的问题,可以制止他的这种行为呢?恳请各位能够多多帮忙!谢谢!
我是2002年辞职的,但是单位记录说我是被开除的,我现在要办理档案人才市场要求开行政介绍信和工资介绍信,我到原单位开具,可原单位说我是被开除的不能开,我该怎么办如果我确实是被开除了,我还有权要求原单位开具行政介绍信和工资介绍信吗
1、本二中院判决书中称“上诉人作为工人身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已生效的仲裁书的裁定为“单位应按干部为上诉人办理退休”,请问:此判决为啥不按已生效的裁决书来认定她的法定退休年龄呢?2、法律法规明文规定,办理退休手续时要用身份证复印件,但社保在办理此退休手续时为啥不按上海市人保局也有此明文规定来办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