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营企业中,由于工作需要,有部分职工每天都上班,但全月的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工作时间。周六、周日都正常上班。这些工人在法定假日工作,是否应该支付节日加班工资?请帮助解答一下。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270号)中关于妇女节、青年节等部分公民放假的规定,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我公司2009年文件规定:有加班由部门领导在半年内安排补休,半年内没有安排的发放加班费。但2009年10月至今,没有发放过加班费。请问:单位的文件是否合法,我能否以未及时发放加班费为理由辞职要求经济补偿
如题,如果私营企业主拖欠工人工资,是否也算是非法占有?拖欠的工资,本应该是他人的财务,企业主非法占用而且有明显的意愿让其发生!是否也成了非法占用了呢?说到底,是中国的政治体系,在包庇富人,践踏普通老百姓!州官可以防火,百姓不能点灯!
国营企业60.87%股权转让给私人老板 我们的工龄补偿是否还有法律效用?
我把这份信息全面的复制过来了,请您仔细看看 湖南省产权交易所受华天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天集团”)和成中国际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中国际”)(合称转让方)的委托,对其拥有的湖南华天 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天铝业”)60.87%股权发布转让公告。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向湖南省产
原来我们上班是4班到的,一天白班(12小时)一天晚班(小时)休息2天,可是从今年5月1日开始至今单位把我们调整为 一天白班一天晚班休息一天,我现在有单位手工记录的出勤表复印件,是否可以算加班呢,能拿的到吗?
我们单位聘请了一名短期的临时工,工作期限为1个月左右,每天工作8小时。双方只约定口头协议,没有书面协议。请问该员工在元旦(1月1日)上班,单位是否应该支付其3倍工资? 能否提供一些法律上的条文等证据,证明要给3倍工资。
企业单位把工龄作为加工资的条件,那下岗工人再就业,企业不承认工人以前的工龄是否合理
企业单位把工龄作为加工资的条件,那下岗工人再就业,企业不承认工人以前的工龄是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