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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加班工资的支付

企业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加班工资的支付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270号)中关于妇女节、青年节等部分公民放假的规定,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该怎样计算工资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Q8703……(广东)
提问时间:2010-05-05 08:0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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